《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 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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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技术规范。编制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程序,明确勘察内容、要求、方法和工作深度。该规范由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完成。该规范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编号为SL 55—9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原电力工业部于1993年6月25日联合发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包括总则、规划勘察、设计勘察、天然建筑材料勘察、施工地质工作和勘察成果,共6章和4个附录。
总则明确了编制本规范的目的、适用范围、勘察阶段划分及勘察工作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要求。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分为:规划勘察、设计勘察和施工地质。对中型工程设计勘察又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设计勘察。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特点是:充分搜集和利用已有地质资料,以地质调查和工程地质测绘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与试验;根据工程经验,结合地质条件,加强综合分析;加强施工地质工作,对新发现的地质问题及时预报;必要时可补充勘探,并与设计、施工人员共同研究处理措施。
每一阶段勘察工作完成后,应提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附录包括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边坡工程地质分类;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附图目录等。
本规范新版目前正在修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