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百科

中国水利职工教育

编辑
所属类别:水利教育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中国水利职工教育
外文名称:

以水利在职、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以提高政治、文化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教育培训活动。水利职工教育可以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大类。学历教育通过职工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函授学院、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或依托普通院校举办;非学历教育包括干部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人技术等级教育等各类短期教育培训活动。

发展概况

中国近代的水利职工教育,可以追溯到1908年成立的永定河道河工研究所(地址在河北省固安县)对河工职员进行的技术培训活动。1915年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成立后,也不同程度地开展过一些类似的专业技术培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组建水利部后,由于江河治理及水利建设的需要,针对技术干部缺乏,工人文化技术水平低的情况,兴办了一批水利干部职工学校,安排干部、职工和新招收的青工进行数月至1年左右的业务技术培训,多数单位则组织职工在勘测、施工等现场学习文化技术。1952年以后,水利干部学校多数发展为水利中等专业学校,但仍承担在职干部、职工的培训任务。直到1966年,由于大量吸收农民、转业军人组建和充实水利建设队伍,水利职工教育仍以干部、党团员、劳动模范、积极分子为主要对象,以业余教育为主要形式,以大力开展识字扫盲、政治文化教育和结合生产需要开展现场技术培训为主,授课任务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1966~1976年水利职工教育受到严重冲击,但不少单位仍通过“七·二一大学”等形式积极举办了一些相应的教育培训。1978年以后,水利职工教育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在大规模开展青工文化技术补课的同时,各类职工教育(包括中、高等学历教育)得到蓬勃发展。1986年以后,水利职工教育逐渐向以岗位职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方向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水利职工教育更加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需要,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规格的教育培训,取得了巨大成绩,为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仅1994~1998年期间,水利行业平均每年培训干部职工40多万人次。到1999年,水利职工中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的比例从1994年的16%上升为24%,水利职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94年的9年增加到11.8年。

组织管理体系

1949年,水利部组建以后,尽管国家机构多次调整重组,水利、电力两部数度合分,但均保留有管理教育培训的职能司局。1977年后,无论是水利部或水利电力部时期,均设有独立的教育司和专门的职工(成人)教育处,归口负责全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1981年,水利电力部还成立了“水利电力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职工教育处。1988年重组水利部后,重新组建科技教育司,并设立成人教育处归口负责全行业的在职教育工作。同期又成立了“水利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人教育处。1998年机构调整后,成人教育处与学校教育处合并为教育处。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各类水利职工教育派生机构和中介组织也得到较大发展:1988年成立“全国水利职工教育学会”;1989年与农业部、林业部及农业银行共同组建了“农林水部门国际合作培训协调委员会”;1994年,先后成立了“水利行业职工教育教材编审协调委员会”和“全国水利行业中专自学考试管理中心”;1999年,水利部人教司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建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开放办学试点时,又设立了“水利行业电大开放办学试点办公室”。与此相应,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政部门,大中型水利企事业单位等,也纷纷设立相应的职工教育组织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通过制定、印发《水利行业职工教育条例》等一系列政策管理规定和开展评估检查等手段,形成了“以行业为主导,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水利职工教育组织管理体系。

培训办学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水利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十分缺乏,多数单位都是利用生产、工作场地举办干部训练班、识字班、文化补习班和业务技术培训。20世纪50年代,黄河水利委员会和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先后建立了黄委会职工业余学校和武汉工程学校,随后在此基础上组建了黄委会业余职工大学和长江工程大学。同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兴办了一批水利水电学校,初步建立起水利教育培训体系的基本框架。1978年后,水利职工教育办学基地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99年,水利行业已拥有各类职工教育培训基地200多个,职工教育工作者达6 100人,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办学条件比较完备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水利职工教育培训网络体系。

岗位培训

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的定向培训。培训对象是即将上岗、已经在岗或即将转岗的职工。培训类型分为干部岗位培训、工人岗位培训以及相应的资格性岗位培训和适应性岗位培训。资格性岗位培训是按照岗位规范要求进行,取得上岗(在岗)、转岗、晋升任职资格的培训;适应性岗位培训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进行的各种应急性、专项性培训。1986年以后,水利职工教育以岗位培训为重点,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1991~1993年,水利部人劳司、科教司牵头组织编写制定了7个系列、180多个水利干部、工人岗位规范。1994~1998年期间,全行业平均每年培训干部职工40多万人次,5年累计培训200余万人次。其中,1996~1998年,推行具有岗位培训性质的“蓝色证书”制度,共培训5万名基层水利职工。

继续教育

一般指对大专毕业或具有初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更新、扩展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教育形式,是对普通高等教育的补充、延伸和发展。根据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水利继续教育的对象确定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目的是提高业务技能,适应水利改革发展需要。水利继续教育一般结合本单位的科技推广应用、技术改造、科技攻关或技术引进项目,采取脱产进修、在职自学以及举办高研班、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1990年以后,水利部先后印发“关于将干部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通知”、“关于推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在试点基础上面向全行业积极推行继续教育制度。水利部还以组织举办“部办培训班”的方式,每年结合水利中心任务组织各业务司局面向行业举办数十期短训班、高研班,每年培训2 000~3 000人次。

干部培训

指对党政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干部所实施的岗位培训、出国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等。水利干部培训在20世纪50年代大多属于文化知识补习和一般技术培训。20世纪80年代,较大规模的干部培训主要是对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轮训和后来组织的大中型企业的厂长(经理)统一考试培训。1995年水利部作出实施科教兴水战略的决定,并分别把1996年、1997年、1998年确定为“水利科技教育年”、“水利人才开发年”和“理论学习年”,不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全行业也相应兴起了较大规模的干部培训热潮。如水利部党组先后组织实施“四五工程”(即举办4期青年干部培训班,每期50人)和“四个一工程”(即培养10名部级后备干部,100名正局级后备干部、1 000名正处级后备干部、10 000名经营管理干部);1994~1995年,全行业共培训经营管理干部13 000多人。

工人培训

1981年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水利系统全面开展青壮年工人文化、技术补课工作,大面积提高了青年工人的文化程度和业务技术水平。随后,又较大规模和较长时间地开展工人技术等级教育培训。到1985年,参加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中级工和高级工占工人总数的20%左右;进入90年代,大面积的工人技术等级教育基本结束,工人培训逐步转为结合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培训。1994年,经劳动部批准成立了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995~1996年,水利行业建立了52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水利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1994~1998年,全行业累计培训技术工人120余万人次。

学历教育

指对在职职工进行中等、高等层次专业技术培养,改善职工队伍专业知识、学历结构,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的一种教育形式。职工通过规定的考试,可进入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职工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函授学院、夜大或普通院校成教部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水利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一直由水利部自订计划和进行审批录取、毕业验印;职工高等教育从1993年起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由省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验印,但给予水利职工照顾15~30分的优惠政策。1995年后,水利职工学历教育又增加了中专自学考试、电大开放办学和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等形式,拓宽了职工学习提高的领域与渠道。

职工大学

使职工较系统的接受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训练的一种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形式。水利职工大学分别由水利部直属单位和有关省、自治区水利厅(局)分级主办,主要招收40岁以下,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和2年以上工龄的水利职工进行脱产学习,修业年限为2~3年,毕业可获成人大专毕业证书。全国共有水利职工大学12所,其中水利部直属的有4所。

管理干部学院

为培养中、高级管理人才而依托普通高校设置、举办的一种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形式。1984年,华东水利学院(1985年改名为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分别设立水利电力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又设立北京水利水电管理干部学院。水利水电管理干部学院成立后,先后承担、完成了大量的管理干部培训任务,同时也进行一定的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主要招收40岁以下,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和5年以上工龄的水利部所属单位的管理干部(后扩大为所有职工)入学学习,毕业可获成人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

函授教育

按一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有计划地寄发教材及辅导资料,引导学员在职学习的一种远程教育方式。1956年,成立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成为全国独立设置的3所函授学院之一。1981年,水利函授教育重新恢复,在北京成立了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1983年后,多数水利类高校也陆续面向行业职工举办函授教育。函授本科教育修业年限为5~6年,专科为3~4年,毕业可获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1986年后,部分水利中等专业学校也举办了中专层次的函授教育。

职工中等专业教育

主要为企事业单位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的一种成人教育形式。水利职工中等专业教育由水利厅(局)和企事业单位单独或依托普通中专、技工学校举办,列入水利部或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招收35岁以下,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2年以上工龄的职工或职工子女入学学习,修业年限为2~3年,毕业可获成人中专毕业证书。水利行业共有职工中专办学单位36个,其中独立设置的职工中专学校12所。1986~1989年,水利行业组织开展水利工程与管理专业中专自学考试,1万余名基层职工参加了学习考试。

专业证书教育

为使已在专业技术岗位或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达到岗位任职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有针对性地举办的特定专业知识教育形式。专业证书不等于岗位培训证书,也不等于大专学历证书,只在本行业专业工作范围内在评定、聘任专业技术或管理职务时作为重要依据之一。1988~1990年,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规定精神,水利部共委托普通院校举办近50期专业证书班,累计培养4 000多名干部,为提高年龄偏大业务干部的专业知识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1992年后,由于政策调整,举办专业证书教育的规模、数量明显减少。

全国水利职工教育学会

1988年,重新组建水利部后建立。创办了《水利职工教育》期刊,成立了专业协作研究会,聘请了兼职研究员、特约撰稿员等,紧密结合行业职工教育实际开展工作。该学会共有团体会员单位180多个。

  
编辑认证
×
尊敬的用户:

您好,目前词条编辑功能只对实名认证的专家用户开放,若您有意向进行百科词条的编辑,请先进行专家认证。提交申请后,我社工作人员会尽快安排审核,请您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