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级
编辑基本信息
地震本身强度大小的等级划分。与地震释放出来的能量大小相关。
1935年,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C.F. Richter)在研究南加利福尼亚地方性地震时提出了地方震级(ML),其定义是用伍德—安德森扭摆地震仪(周期0.8s,阻尼系数0.8,放大倍率2 800倍),在震中距100 km处,取一个分量所记录地动位移最大振幅(μm)的常用对数为该地震的震级,当最大振幅为1 μm时,其震级为零级。1945年,美国地震学家古登堡(B.Gutenberg)为把ML推广到远震和深震,使用面波和体波求算震级。在测定1 000 km以外的远震时,采用了20 s左右的面波最大地动位移测定震级,称为面波震级(MS)。对于深震,面波难以产生,所以必须用体波振幅,用体波最大地动位移和周期的比值测定震级,称为体波震级(MB)。
现代震级可概括为3种标度,即近震震级标度(ML)、面波震级标度(MS)和体波震级标度(MB),它们都属于里克特—古登堡震级系统。其他多种震级标度都是据此发展而来的。对同一次地震采用不同标度时,测得的震级值是不同的。为了统一,它们之间建立了相关经验公式。
按照中国国家标准GB 17740—1999《地震震级的规定》,中国地震震级(M)用地震面波测定,即沿用了现用的面波震级(MS),适用于地震测定、地震预报、防震减灾、新闻报道等社会应用。该标准不约束科学研究分析使用其他类型的震级,但必须冠以限制词与添置注释符号,如小震使用的近震震级(ML)、深震使用的体波震级(MB)、巨大地震使用的矩震级(MW)等。水利水电工程为研究区域构造稳定性和水库诱发地震而设置的专用小孔径地震台网,一般使用近震震级ML。
地震按震级的大小可划分为极微震(M<1)、微震(1≤M<3)、弱震(3≤M<4.5)、中等强度地震(4.5≤M<6)和强烈地震(M≥6)等。已知的最大地震还没有超过8.9级;最小地震则可用高倍率的微震仪测到-3级的极微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