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
编辑基本信息
发电能力较小的水力发电站。
小水电规模
世界各国由于资源条件和发展阶段不同,小水电容量范围的规定也不同:美国规定20 MW以下,菲律宾为5 MW以下,欧洲一些国家为10 MW以下,非洲各国为1 MW以下。
1980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召开的第2次国际小水电会议(杭州—马尼拉会议)规定:单站容量1~12 MW,称为小水电;单站容量100~1 000 kW,称为小小型水电;单站容量100 kW以下,称为微型水电。
中国小水电的概念还包括水电站工程枢纽及其配套的小电网。对小水电容量的规定,20世纪50年代为单站容量500 kW以下;60年代为单站容量3 MW以下;70年代后为单站容量12 MW以下、单机容量6 MW以下;1986年规定,单站容量25 MW以下;90年代又规定50 MW以下的水电站都可以按小水电政策进行建设和管理。
中国小水电资源
据1980年初步调查(台湾省未统计),中国小水电可开发容量约为70 GW,年发电量为2 000亿~2 500亿kW·h,截至1999年已开发了30%左右。
中国小水电资源的特点是:①蕴藏量大,分布面广。全国有1100多个县的小水电可开发容量在10 MW以上,其中有470个县为10~30 MW,500个县为30~100 MW,130多个县在100MW以上;②主要集中在国家电网供电范围以外的山区,对发挥地方积极性,加速电气化建设有利;③资源点大中小结合,适于县、乡、村、个体办电;④水力资源分布不平衡,南方多,北方少,南方河流来水量较均匀平稳,北方的则变化较大。
中国小水电发展情况表
根据资源条件,中国小水电资源区划情况为:①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福建、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雨量充沛、河床陡峻的多山地区,可开发的小水电资源约40多GW,占全国的57%,是小水电发展的重点地区;②河南、山东、安徽、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7个省(自治区),由于地处黄河、淮河中下游平原和西北黄土高原,气候干旱,小水电资源约6.5 GW,占全国的10%;③西藏、新疆地域辽阔,可开发的小水电资源约20 GW,占全国的28%,也是小水电发展的重点地区;④华北、东北地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中小河流不多,小水电资源只集中在少数山区,可开发资源约3.56 GW,占全国的5%。
小水电发展概况
20世纪70年代后,出现了世界性能源危机,广大农村能源短缺突出,曾被忽视的小水电资源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重视。80年代以后,小水电迅速发展,成为农村生产、生活的重要能源。
截至1999年底,中国已建成小水电站43 333座,装机总容量23.48 GW,年发电量720亿kW·h。全国约2/3的县开发了小水电,这些县已形成了地方小电网,配套的高压输电线路92万km,低压配电线路179万km,变压器总容量约8 670多万kV·A。
中国小水电发展分为5个时期(见表):①20世纪50年代,小水电数量很少,只供少数山村照明;②60年代,小水电建设有较大发展,一些乡镇电站联网运行,由照明发展到动力加工;③70年代,小水电迅速发展,一些县建成了地方小电网,既向农村供电,又担负县办工业用电,有的还向国家电网供电;④1983年,中国决定建设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由小水电担负县的初期电气化任务;⑤90年代,在总结电气化试点县经验的基础上,全国出现小水电电气化建设高潮,先后分3批建设,共有653个县实现了水电初级电气化。
随着小水电的发展,供电质量逐步提高,主要表现为:①单站装机容量不断扩大;②联成了地方小电网,由单站运行,分散孤立供电,发展到小电网联合供电;③兴建有调节水库的骨干电站及蓄能电站,实行电网统一调度,电站间相互补偿,提高了枯水期出力;④电站、电网技术装备不断改进和完善,县电网一般成立统一管理发电、供电及用电的地方电力公司,加强技术经济管理,地方电网实现了调度自动化;⑤小水电与国家大电网并网运行,丰水期余电售给大电网,枯水期缺电时,大电网给以一定的补充。
中国小水电的政策和管理体制
中国政府发展小水电的主要政策和体制:①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执行“自建、自管、自用”的政策,以调动地方、群众办电的积极性;②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地方、群众自筹,实行“以电养电”,即小水电的发电、供电利润不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完全用于小水电建设和改造,给予小水电优惠贷款和一定的补助资金,在一定时期内,减免税金;③国家规定小水电并网,电网要积极扶持小水电的发展。小水电与国家电网并网后,所有权和管理权不变,小水电与大电网的互供电量可按月(或季)抵消,电费按抵消后差额计算;④实行以县为经济实体的管理体制,县内小水电及其配套的小电网,实行建设和管理统一领导,发电、供电和用电统一管理;⑤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县,一般设小水电公司(电力公司),20世纪90年代中期推行股份制,近年组建了省、市一级小水电集团公司,以增强小水电企业实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国小水电建设经验
中国小水电建站数量和总装机容量居世界首位。中国小水电建设主要经验:①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小水电发展的政策和措施;②在河流规划建设中坚持治水办电相结合,提倡防洪、发电、灌溉、航运、水产养殖等多目标综合开发;③立足于本国、本地自制设备,并编制一套主机设备型谱系列;④利用季节性电能,兴建高耗能工业,以电代柴,减少山林砍伐,保护生态环境;⑤坚持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协调发展,在兴建小水电站的同时建设输变电工程,逐步建成以县(市)为供电范围的独立小电网,保持小水电供电营业区;⑥为改变小水电容量小、布局散的弱点,在推行股份制基础上,组建省(市)级小水电集团公司,实行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制度创新,以壮大小水电实力。
1980年中国政府和联合国有关机构联合在中国杭州组建了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1997年,又组建了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