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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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向纳税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简称税。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以取得财富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3个固有的形式特征。税收与利润、利息、地租等分配的区别:前者是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政治权力的分配;后者是以财产占有关系为依据的生产过程中的分配。税是国家出现后,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税种和征税形式(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随经济发展而变化和发展。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有力工具,可起到调节生产和消费、发展国际贸易、维护国家经济独立的作用。
税收一般是按应纳税额乘以税率计算的,不同税目、不同征税对象有不同的税率,有的税种实行定额税,如车船使用税等。为了促进某些产业的发展,国家执行优惠政策,在特定条件下,对某些征税对象免征税或不征税。
1994年以来,中国税种分为六大类:
水利水电项目缴纳的税收主要有:①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括在电价之内,最终由电力用户负担。但水库供水、平原河网供水、水利部门专设的引水工程供水,可不征收增值税。②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费附加。属于价内税,以增值税税额为基数计算。③企业所得税。按销售收入扣除总成本费用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