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保护
编辑基本信息
为保护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水体的水质及功能所采取的措施。
目的 水质保护是水资源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质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减少和消除工程建设对水质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水体功能。
水质保护主要是针对水利工程对水质的以下影响提出对策措施:①工程兴建后,因流量、流速、水位等水文、水力学条件改变,使水库蓄水后水质变差或污染加剧;②坝下泄流量减少,造成下游水质类别或功能降低;③输水渠道上河渠交叉对水质的影响;④工程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河流或附近水体;⑤移民及附属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安置区河流或附近水体的污染;⑥灌溉回归水对灌区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
原则
①不降低水域原定水质标准;②根据工程主要开发任务的要求,满足水体功能及相应水质标准;③合理利用工程对水质的调控作用,兼顾不同水域和部门的用水要求。
措施
分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包括:①对于调水、蓄水工程,在保证满足工程主要开发目标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定改善水质的优化调度方案;②增加坝址下游水量,防止因流量减少或断流影响供水水量和水质;③对工程施工排放的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浇筑与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的油污水和施工区生活污水设置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参见水利工程施工环境保护);④下泄低温水影响下游用水和水域功能时,采取分层取水等措施;⑤对移民迁建城镇及附属企业的生产、生活污水建设补偿污水处理工程。
非工程措施包括:①根据工程特性和环境条件,统筹考虑水量和水质,配合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水质规划;②制定水质管理措施,对与工程有关的水域,根据水域功能区划制定水质保护目标,并对排入水体的污染物提出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的意见;③制定水质监测措施,提出水质监测断面、监测项目及频次、时间的计划。
中国在长江三峡水利枢纽、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中都重视了水质保护。随着水利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日益加强,水质保护的内容、技术、方法会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