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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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
外文名称:
1997年8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颁发,是水利水电工程在规划设计阶段进行测量时应该遵循的行业标准,编号SL 197—97。其内容包括总则、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白纸测图、航空摄影测量、地面摄影测量、计算机辅助成图、专业工程测量、工程遥感、制图。规定了各专业工作的技术要求,包括操作方法和精度要求。此外还规定了测绘成果的检查与验收方法,规定了测量报告编写与审查的要求,补充规定了水利水电专业用的一些地形图符号。
该规范是对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SLJ 3—81、DLJ 202—81、CH 2—601—81《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进行修订编制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