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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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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综合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水利工程经济
外文名称:

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活动进行经济分析论证和经济效果评价。它是工程经济的重要分支和水利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经济的任务是对水利工程方案的费用和效益进行分析、评价,从经济角度优选建设方案,为决策提供经济依据。研究的主要内容是:①估算水利工程方案所需的投资和维持正常运行的费用。②分析估算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③进行效益费用分析论证,评价工程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推荐经济效果好、合理可行的工程规模和技术方案。④研究实施推荐方案有关的资金措筹、贷款偿还、水利产品价格、收费标准等经济问题。

按水利功能来说,水利工程经济可分为防洪工程经济、治涝工程经济、灌溉工程经济、水力发电工程经济、工业及城乡供水工程经济、航运工程经济、水土保持经济、水利旅游经济、水产经济等,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相同。差别是其投资费用的构成、各功能效益的表达形式和计算方法不同。经济分析是根据各功能效益和费用的特点计算其效益和费用后,按水利工程经济的一般原则和方法进行的。

发展概况

水利工程经济分析和经济评价方法,随水利建设和工程经济理论与方法的完善和提高而不断发展。就世界范围来说,美国和苏联在水利工程经济方面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9世纪初,美国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经济评价的基本准则是获得的效益应超过所支付的费用。1930年E.L.格兰特编著的《工程经济学原理》一书,采用复利计算方法,首次系统地阐述了关于动态经济计算方法。1936年美国国会通过《防洪法案》,规定兴建防洪与航道整治工程的效益应超过所花的费用,强调评价一项工程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应有一个有利的效益与费用比值,大型工程规划设计文件中必须备有效益费用分析报告。1950年美国联邦河流流域委员会效益和费用分会提出《河流流域工程经济分析的建议方法》(简称绿皮书),规定每一项计划工程都应以获得经济净效益为基本目标,并提出净效益最大法、效益费用比法、可分费用—剩余效益分摊法。1969年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对水资源工程评价,除了考虑经济效益外,还要同时重视环境保护。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水资源理事会提出《水土资源规划的原则和标准》,要求水资源规划除考虑国家经济发展和环境两个目标外,还要同时考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两个目标,从而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水资源工程经济分析评价方法。美国水利工程经济建立在市场经济和边际效用价值论基础上,强调供求关系和资金的时间价值,规定进行替代方案比较,对工程方案应进行效益费用分析和边际分析。

20世纪20年代初期,苏联在编制俄罗斯电气化计划时,主张利用价值和实物指标对不同方案进行经济效果比较。50年代,经济分析和经济效果评价原则是:不论企业、部门或地区的经济设施,都应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考察。除计算直接效果外,还要考虑国民经济的间接效果,以及政治、社会、环境和其他效果;不仅要计算当时的效果,而且要考虑可以预见到的将来效果。1960年苏联颁布了《确定投资和新技术经济效果的标准方法》,规定绝对效果是国民收入和固定资金与流动资金之和的比值,相对效果用抵偿年限表示。1969年颁布、1980年修订的《苏联投资经济效果标准计算方法》,规定投资的总经济效果(绝对效果)系数是国民收入的增长额与相应投资额之比,以计算支出最小作为方案比较和选择的基本方法。苏联水利工程经济评价方法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和再生产理论基础上的,侧重宏观经济评价,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作为评价方案的准则。

2000多年前,中国在修建都江堰水利灌溉工程时考虑了工程所费(稻米若干石)和所得(灌溉农田若干亩),进行了很粗略的经济比较。1945年在《扬子江三峡计划初步报告》中记述了按当时欧美的方法对三峡工程的发电、灌溉、防洪、航运、给水、旅游等效益和投资分摊及投资偿还的计算。1949年以后,中国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政府强调水利规划和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技术经济分析作为审批工程的重要文件。经济分析方法主要采用静态分析方法,以抵偿年限、计算支出和投资回收年限作为评价经济合理性的指标。1978年以后,在学习国外水利工程经济分析和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进行广泛的研究。为了统一全国水利工程经济分析方法和评价准则,1983年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发布了《水力发电工程经济分析暂行规定》;1985年水利电力部颁发了SD 139—85《水利经济计算规范(试行)》。1987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了《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在全国试行。1994年中国水利部发布了SL 72—9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同年5月1日起实施。从而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利工程经济。

基本原则

水利工程经济分析和评价方法虽然很多,但一般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方案比较原则。对一项水利工程项目,都应该提出几个替代方案和工程规模,供进行比较抉择。②可能性原则。提出的工程方案应该是可能实施的,包括在技术上是可能的,在社会和生态与环境方面是可行的。③可比性原则。参与比较的各个方案应具有可比性,包括措施功能、配套程度、生效时间、分析期限、指标体系、计算精度、不确定因素的处理方法。④效益与费用计算口径对应一致原则。即效益计算到哪一个层次(范围),费用也要计算到哪一个层次(范围)。⑤参数统一原则。各方案的主要经济参数包括价格和利率、折算率等应是合理和基本统一的,能反映工程的经济状况,并具有统一的衡量评价基础。⑥经济效果原则。对各个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价,并根据经济效果选择经济上最优的方案。⑦综合评价原则。除考虑经济效益外,还必须结合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

评价方法

水利工程经济评价一般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两部分。基本方法是对工程方案的效益费用或投入产出进行分析比较。国民经济评价的目的在于评价工程方案的经济合理性,所用的主要经济评价指标有效益费用比、净效益、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年限、年费用等。参与比较的方案效益不相同时,一般采用前4种指标。当比较方案的效益相同或基本相等时,采用年费用法。财务评价的目的在于评价工程方案的财务可行性。常用的财务评价指标除相应于上述经济评价指标外,还有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和产品成本、价格及收费标准等。

展望

水利工程经济分析和评价虽有一定方法可遵循,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水利工程的效益和费用比较复杂,受基础资料的限制,往往难以准确定量,且现有的经济评价方法也不尽完善。今后要:①重视水利经济分析基础资料的积累;②加强效益和费用的研究,把难以定量的间接效益等尽可能数量化,提高估算的精度;③进行系统分析,建立更为合理和科学的指标体系和模型,利用先进的计算手段,进行更全面的分析计算;④应用决策理论和方法,对工程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⑤进一步研究水利工程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以及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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