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调查
编辑基本信息
对水利研究对象进行初步的资料搜集和现场查勘。水利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和分析有关情况,识别需要解决的问题,初步研究可能的解决途径、措施和方案。水利调查可以有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深度。在开展水利规划前往往首先进行水利调查。一项完整的水利调查相当于水利规划的初步研究阶段。在各种经济开发调查(如农业调查、能源开发调查、城市建设调查、环境保护调查等)中,水利调查也是必要的组成部分。
分类
①根据调查目的分为:治理开发综合调查和防洪、除涝、灌溉、排水、水土保持、城市供水、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能利用、航运、放木、水产、河道整治、水利工程更新改造、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旅游开发等专业调查。 ②根据调查对象分为:水旱灾害历史及现状调查;水资源调查;气候、水文、地质、土壤、生态环境等自然条件调查;河道、湖泊、洼淀、水库、渠系、河口、海岸、湿地、泉水、地下水等水体调查;农业、工业、居民生活和环境等各种用水情况或节水情况调查;水域水质和污染源调查;社会经济调查及工程材料调查等。 ③根据调查范围和深度分为普查、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典型调查、补充调查等。
内容与要求
水利调查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①治理开发对象,主要有各种自然灾害的特征和形成原因,治理开发历史,各种水资源和水体的状况与特征等。②治理开发条件,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已建工程及相邻地区的条件等。③治理开发的要求,包括国民经济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地区居民的要求以及已有的调查研究和治理开发意见等。④治理开发的效果,包括已建工程及其他治理开发措施的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等。在许多已经得到治理开发的地区,这项调查内容往往是水利调查的重点。
水利调查的基本要求一般包括;①确定适当的调查内容,即根据调查目的限定调查范围,确定具体调查项目,明确重点。②选择合理的调查方法,各项调查资料的精度要求,如测量成果的比例尺、勘探点的布设密度、统计项目的详细程度等,要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在各种有关联的数据间,需考虑精度的配合,以保证调查成果的整体质量。统计资料要注意统计时间的一致性。③对调查资料作出鉴定和评价,要查清调查资料的来源、条件,判别其代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对水文资料系列及有明显地域差别的调查资料,如水资源时空分布、农作物组成、一项工程的具体作用等,尤需注意资料的代表性。在一些地区经过不同部门、不同目的的多次调查,已有资料可能数量众多而又不尽一致,更需对调查资料作合理性分析与筛选。④对调查资料作出定量或定性的判断,通过分析研究,对调查任务规定解决的问题加以识别,如发现过去未注意到的问题或对实施各种设想方案后可能产生的新问题也应加以识别,必要时可作进一步调查。⑤在识别问题和考虑具体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提出的方案要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着重考虑现实可行的近期工程。研究范围要尽量包括各方面建议的可能方案,经过调查分析,可以否定一部分明显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方案。对一些有争议的方案,在水利调查阶段不宜过早否定。
不同类型的水利调查,其内容与要求应有所侧重。
普查
为了评价全国或一个地区的水利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开发治理的主要方向而进行的一般调查。调查工作可着重于对现有调查统计资料的汇集、订正与补充。通过水利普查,可对不同地区的水利开发潜力和治理前景作出估计,同时对全局性的问题作出总的评价。大范围的普查要注意调查时间、资料精度和评价标准的统一。水利普查工作一般隔若干年进行一次,每次的内容和要求因开发状况和条件的变化而有不同。在原有水利规划的治理开发目标已基本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对水利的治理开发提出新的要求时,可进行新的水利普查。特定时间的水利普查可以有特定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如水资源的供需问题、现有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问题等。
综合调查
通常是为了对一个水系或一个地区水旱灾害的综合治理和水资源的综合开发进行的全面调查研究,是进行流域规划或地区水利规划的必要步骤。这种调查要满足多种目标和多种用途,内容比较广泛。一般多在统一计划下分成若干专业进行,各项专业调查合理分工协作。对综合治理和开发方案中的骨干工程项目,特别是其中的近期工程项目,还需作重点的工程调查。每次综合调查的内容可根据不同阶段的重点而有所侧重。为某种经济开发所进行的水利调查也是一种综合调查。这种调查的目标明确,内容有针对性,但需特别注意综合性,注意调查为某特定目的进行经济开发后对其他地区和部门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包括对环境的影响。
专项调查
对某一治理开发对象进行的专门调查。例如,为了输水或排水而着重调查一段河道,为了保证一项工程的安全而着重调查有关的历史洪水。但每项专项调查原则上都要尽可能全面,以便发现过去未被注意的问题,并使调查成果有更广泛的用途。专项调查常由有关专业队伍负责进行,为使调查内容与要求符合需要,必要时可由水利规划人员配合进行。做好专项调查,要选择适当的调查时间。例如对水体的调查,需注意不同时间水体水文、水质状况的变化。有些范围过大的,还要选择适当的重点,例如对大范围水体的调查,可把重点放在可能布置工程或其特征有明显变化的地段。
工程调查
又称工程查勘,是以某一水利工程或一组水利工程为对象的调查。对计划兴建工程的调查,主要是论证与工程可行性有关的各项有利与不利条件。调查范围要考虑到该工程的各种可能规模和不同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工程兴建对相关已成工程的影响,也要考虑到论证后将肯定或否定这项工程的两种可能。有些工程设想经过调查可作出不必继续研究的结论。对已成工程的调查,通常是为了评价这项工程的效果、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利用的潜力,可着重于实际运行管理的经验与问题,以及维修、配套、改建或扩建的条件等方面的调查。为总结某一类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与问题,可作同一类已成工程的普查。
程序
完整的水利调查包括下述各项程序,但对范围小、精度要求低的调查或某些补充调查,其程序可以简化。
(1)编制调查计划。计划通常包括:目的与任务;调查项目、精度要求、技术手段、工作程序与进度;人员组成、参加单位及管理办法;费用预算等。主要准备工作包括:调查队伍组成与人员分工;经费及装备用品准备,如地图、参考资料和手册等;仪器设备测试校正;与有关地区和部门联系,以便被调查单位做好准备,取得合作。
(2)搜集现有资料。这不仅为了避免重复工作,更重要的是为了取得现在难以调查的历史情况。现有资料包括统计、观测和科学实验资料,调查、勘测、科研与规划设计成果,各方面对有关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其他可借鉴参考的资料。大范围的调查,应根据条件充分利用已有的遥感资料。对这些资料需在现场调查前作初步分析与评价,并确定哪些资料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3)现场观察与勘测。为取得感性认识并对已有资料和其他间接调查资料加以印证和判别,需要到现场观察。不能因为已经掌握许多过去的调查资料就忽视直接的现场观察。水利调查的现场范围一般较大,不可能对每个地点、每件事物都作现场观察,因此需要通过对已有资料的全面了解,选择出具有关键性或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再有重点地进行现场观察。现场观察要当场记录,有条件的还可做影像记录。对缺少系统观测或勘测资料的调查对象,可做简易的勘测和野外采样的测试,需要送试验室做分析的样品要妥善保管并注意试验的有效时间,必要时还可布置勘测、试验任务或在现场设置自记仪器。对现场调查成果需在野外工作结束之前进行检查,发现重要遗漏或错误可以及时补充或修正。
(4)访问调查及讨论。有些无法直接观察到的情况,可采取对有关人员进行访问、座谈、讨论的方法来了解。访问中要认真挑选对象,并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
(5)资料的整编与分析。整编包括全部调查资料的汇集整理和说明某一具体问题的资料整理。对各项资料的来源和调查条件要做确切的书面说明,使调查成果不仅用于本次的分析研究,还能为以后其他任务服务。资料分析整理与调查报告编写是交叉进行的。
(6)编写调查报告。其基本内容包括:调查目的、任务、经过以及与其他有关调查报告的关系;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总的和分项的简明叙述以及说明概况的图表,详细资料可作为附件;主要问题的描述与分析,是调查报告的中心内容,除反映调查者的看法外,还要适当反映重要的不同见解;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及调查意见,除一般综述外,应包括主要工程量的匡算和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对本次调查的评价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附件,包括图表、专题报告和重要参考资料等。调查报告的初稿需由主要调查人员在现场或附近的适当地点编写完成。
发展趋势
随着治理开发的逐步深化和水利科学技术的进步,水利规划逐步向多目标发展,水利调查的内容将更加广泛,需要靠更多学科间的合作才能圆满完成。遥感、遥测与自记观测等现代调查手段的发展,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使水利调查的广度、深度和速度都将有所提高,甚至在一些人类难以到达的地区也有可能进行调查。调查数据处理、信息储存与检索,以及网络技术的应用推广,不但能提高资料分析与应用的效率,而且能使不同部门的调查成果得到广泛的共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