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投资
编辑基本信息
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水电站所需的资金。水电站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含部分运行初期)借款利息和流动资金三部分。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包括:①永久建筑工程,包括挡水、泄水、引水、通航、发电厂等主体建筑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的投资。②机电设备及其安装工程,包括主要机电设备、厂房桥式起重机、主变压器及其他设备等的投资。③金属结构及其安装工程,一般包括闸门、启闭机、拦污栅和压力钢管等的投资。④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房建及其他临时工程的投资。⑤建设占地及水库淹没补偿费,包括移民安置、城镇迁建、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库底清理、防护工程及环境影响补偿等费用。⑥其他费用,如建设管理费等。⑦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上述7项费用中,①至⑥项之和加基本预备费,称为水电站静态总投资。静态总投资与价差预备费之和,称为水电站固定资产投资。再加上建设期和部分运行初期的借款利息以及流动资金后称总投资。
水电站投资在不同设计阶段的精度是不同的。中国一般分为投资估算、概算和施工预算。工程竣工后有决算,是竣工验收和财产交接的依据。在水电站固定资产投资中,土建工程投资约占40%~60%,机电设备投资约占20%~30%,水库淹没补偿费约占10%~40%。
投资单位指标有两种:①单位容量投资,是水电站总投资除以水电站装机容量所得出的商,以元/kW计。②
从水电站固定资产投资中扣除生产职工培训费、施工机械回收迁移费、报废工程投资以及拨付外单位在建投资等之后,称为水电站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