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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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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山西水利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山西水利
外文名称:

概况

山西省(简称晋)位于华北平原西侧、黄土高原东部。东及东南以太行山脉与河北、河南相邻,西和南面隔黄河和陕西、河南相望,北连外长城与内蒙古接壤。南北长约670km,东西宽约370km。地处110°15′~114°33′E、34°35′~40°43′N之间。全省总面积15.6万km2,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63%。地形大致分东部山地区、西部高原区和中部盆地平川区三大部分。按地貌分类,山区面积6.78万km2,占总面积的43.4%;丘陵区5.79万km2,占37.1%;盆地平原区3.06万km2,占19.6%。

山西为显著的大陆性季风气候,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十年九旱,旱涝交错”是主要特点。全省多年平均年降水量在400~600mm之间,主要集中在7、8、9月三个月且呈东南向西北递减态势,年平均水面蒸发量在900~1 300mm之间,多年平均陆地蒸发量大致为451mm。无霜期从西北向东南为80~205 d。

2001年,山西共设10个地级市和1个地区,119个县(市、区),1 198个乡镇。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山西人口为3 297万。

据省统计资料,山西拥有耕地面积434.19万hm2,200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853.4万t,棉花4.48万t,油料44.83万t,甜菜21.03万t,蔬菜920.34万t,水果204.49万t。

2000年全省共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 640.1亿元,财政总收入194.47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14.4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4 724元。“九五”时期,山西省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8.2%。

水系及水资源

山西河流分属黄河与海河两大流域,除北部少数支流自内蒙古流入之外,其他河流均发源于省境内,并呈辐射状汇入外省河流。省境内黄河流域面积为97 138km2,占全省总面积的62.2%,海河流域面积为59 133km2,占37.8%。在运城盆地还有以盐池为中心,面积为700km2的内陆河区。山西集水面积大于100km2的河流共有240多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 000km2的河流,全省有44条;流域面积大于4 000km2的河流有8条,黄河流域有汾河、沁河、涑水河、三川河、昕水河,海河流域有桑干河、滹沱河、漳河(参见彩图Ⅲ—4)。

Ⅲ—4 山西省水系及工程分布示意图

山西水资源的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由于降水量少而蒸发量大,水资源较为缺乏。1982年“山西省第一次水资源评价成果”确定山西省水资源总量(1956~1979年)为141.75亿m3。1995年编制的“山西省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统计,山西多年平均(1956~1994年)水资源拥有量为129亿m3

水旱灾害和水土流失

山西省干旱缺水和局部性暴雨洪水频频发生。据统计,在1949~1992年的42年中,有40年发生水灾,39年发生旱灾,几乎水灾旱灾年年有,但在山西,旱灾是主要威胁。尤以清朝光绪三年(1877年)和1999年的旱情最为典型。

1877年省内大部分地区降雨在150mm以下,局部不足50mm,旱灾前后持续9年之久,史书记载:“频旱,野无青草。草根树皮剥尽”,“民鬻子女为食”。1999年山西降水量仅392.4mm,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减少23.9%。当年的粮食总产量为821.7万t,比1998年减产259.8万t,以致756万人生活缺粮达46万t,还造成488万人、74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山西省水土流失面积10.8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69%。年平均输沙模数2 920 t/km2,严重地区高达2万t/km2以上,年均输送泥沙4.56亿t,其中输入黄河3.67亿t,占入黄泥沙总量的近1/4。据土壤侵蚀第2次遥感普查,全省水蚀面积9.1万km2,居全国第7位;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及其占全省总面积的比例,均居全国第2位。

水利发展

治水历程

史籍记载山西最早的大型水利工程——智伯渠建于公元前453年的战国初期,主要是“壅晋水灌晋阳”;西汉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在汾河下游入黄口和黄河干流沿岸同时开渠引汾、引黄,发展灌溉;北魏正始二年(公元241年)为保盐池开凿永丰渠,隋大业年间(605~617年)发展为姚暹渠,成为集导洪、护(盐)池、灌溉与航运为一体的大型水利工程;唐代山西共修建大小水利工程32项(居全国第3位);明清两代兴修大小水利工程253处。山西古代水利以引泉、引河灌溉以及城镇防洪为主,而且民间兴办的小型农田水利占主导地位。直至1949年,全省水地面积仅25.27万hm2,约占当时全省总耕地面积的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对河系灌区实行民主管理,同时对原有水利设施进行修复改建,并结合抗旱,推广新式水车发展灌溉;“一五”计划期间,贯彻执行“积极领导,稳妥前进,依靠合作组织,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性小型水利”的方针,1957年全省灌溉面积扩大到58.27万hm2;1958~1960年,遵照“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群众自办为主”的方针,开展大办水利的群众运动,相继兴建了汾河、漳泽、册田、关河、后湾等大型水库以及夹马口、小樊等大型电灌站和一批中型水利工程;1961~1965年,为扭转前几年工程险工多、配套差、受益少的局面,按照“巩固提高,配套受益”的方针,进行全面的清查整顿;“二五”计划期间,平川地区大搞水利工程的挖潜改造,打井配套,丘陵山区建设“大寨式”农田;1978年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1年开始对全省水资源进行了系统的论证和评价,并制定了汾河、册田、漳泽等水库的改造规划,提出了万家寨引黄入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入20世纪90年代,山西省在决策上明确水、煤、电、路四大产业并举,突出了水利基础设施的位置,并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农村经济的总目标,积极推行农业综合开发,坚持治旱兴水并举,节流开源同步,工程、生物、耕作措施齐抓的方针;在“八五”计划基础上,“九五”计划重点抓了“节水、吃水、供水、水保”四方面的建设,引黄工程总干、南干输水洞即将贯通,汾河二库于1999年下闸蓄水。50年来,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25.33万hm2,大中型灌区175处,其中大中型自流灌区107处,大中型机电灌站68处,全省2万hm2以上大型灌区有10处;另有小型机电灌站9 574处,配套机电井8.2万眼;小型水利工程1.5万处。全省发展各种节水灌溉面积72.05万hm2,其中:喷灌、滴灌、低压管灌面积54.30万hm2,防渗渠道控制面积17.75万hm2

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自1982年成立以来,狠抓水资源统一管理、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水资源质与量、开发与治理、节约与保护统一管理的水务新体制,到2000年,全省共有30个县级市、1个地级市成立水务局。同时,在实现水资源权属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项目评审、评价制度,全省共发放取水许可证20 105套,批准水量59.2亿m3。到2000年,全省颁布了《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11个,初步形成了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全省已划定地下水超采区10 632km2,其中严重超采区5 097km2;划定泉域重点保护区958.8km2。先后组织完成了全省第1次水资源评价工作、“山西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山西省缺水城市供水水源规划”,以及水资源公报、取水许可年报、用水统计年报、重点水源和岩溶大泉监测年报等基础工作。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完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基本建立了抄表制度、催缴制度,水资源收费进一步规范。

防洪

洪水灾害主要分布于中部盆地平川区。到2000年,山西省已在山地、丘陵区共建成大中小型水库745座,其中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56座,均有一定防洪作用。大中型水库控制流域总面积54 115km2,其中黄河流域18 364km2,海河流域35 751km2,设计总库容37.2亿m3,现达总库容36.44亿m3,其中兴利库容14.87亿m3、已淤积库容11.73亿m3。建成水闸218座,防洪防涝工程修建堤防3 457km,保护耕地39.91万hm2,保护人口423万人,除涝面积8.95万hm2,占易涝面积的79%。基本控制了省内常遇洪水,保障了重要城市安全度汛。累计堤防绿化长度1 454.75km,水土流失累计治理面积596.97万hm2,防汛自动化系统和防汛管理指挥系统初具规模。

农田水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头三年,山西省农田水利主要进行了掏挖旱井、积雪储水、点种保墒;20世纪50~60年代初,兴建了大批水库及大中型灌区、提水泵站;60年代中期,以学大寨为目标,以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为中心;1970年以深翻土地为中心,1975年以治水改土为重点,1978年以后,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谁受益、谁负担的政策;80年代末,山西省在全国首先提出了“水利服务全社会,社会集资办水利”的思路;90年代农建主要围绕节水农业、水土保持、人畜饮水和防洪抗旱展开。农田水利机制建设从90年代初起步,到“八五”末逐步成熟,大致归纳为6个方面:①农建组织机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②投劳机制,规定水利劳动积累工只能用于农田水利;③投资机制,强调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推广承包、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形式搞农建;④经营管理机制,把项目管理同增产增收结合,把质量管理列入工程项目责任制;⑤监督机制,建立专门组织监督资金、劳动积累工、物资等使用情况;⑥激励机制,开展各种竞赛活动,把农建成绩与领导政绩挂钩。在90年代连续几年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评比中,山西省一直名列前茅。

城市供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仅省会太原和阳泉、长治、临汾、运城等城市有供水设施。日供水量为1.25万m3,供水管道总长69.9km,使用自来水的人口不及当时城镇总人口的20%。到1980年,城市工业和人民生活用水由1949年的0.27亿m3增加到1.37亿m3,增长了近5倍。这不仅给城市供水增加了压力,而且由于水资源紧缺,引发了工农业争水的矛盾。在太原、大同、阳泉、长治等主要城市和工矿区,20世纪70年代末期即已出现了严重缺水和水质变差、水源被破坏等现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山西一些大中型水库、泉水,如汾河水库、漳泽水库、赵家窑水库、陈家湾水库、娘子关泉、兰村泉、神头泉等,供水对象开始向城市工业,尤其是生活用水倾斜。2000年,水利工程供水总量41.32亿m3,其中为工业供水4亿m3,为城镇居民生活供水1.26亿m3

农村饮水解困

20世纪60年代主要是打旱井、修水池;20世纪70年代以提引为主,提蓄结合;80年代提出“因地制宜、小型多样、讲求质量、建管并重”的方针,各地更加重视;1993年以后的7年,解决速度加快,其方针是“稳定解决、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建管并重”。资金渠道主要是财政划拨、计委以工代赈、煤炭补偿及扶贫款四块。2000年,省九届三次人代会上省政府承诺3年基本解决全省240万严重缺水人口的吃水难问题。到2000年,全省累计投资17.16亿元,共兴建提水工程20 185处,引水工程5 805处,旱井旱池355 987眼,累计解决了1 098万人、159万头大牲畜的吃水困难问题。

水土保持

为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早在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主席曾就离山(注:“离山”为现在的离石、方山两县)、阳高两县重视搞好水土保持作过批示,60年代,大寨人民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的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70年代末,吉县开创了以小流域为单元治理水土流失的先河;80年代,河曲县苗混瞒户包治理小流域的产生和推广,把“一家一户”这个社会最基本经济单元与“小流域”这个水土流失最基本自然单元紧密结合起来,调动了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的积极性;90年代,岚县人民率先推出了“四荒”拍卖新举措,把使用权真正交给群众,进一步调动了群众治穷致富的积极性,特别是1996年以来组织专业队治理、实行报账制管理、扶持水保治理大户的提出,推动了全省乃至影响到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截至2000年底全省已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保存面积达到4.3万km2,治理度达到40%。

水力发电

山西的水电资源由3部分组成:境界水电资源、抽水蓄能水电资源和境内水电资源。境界水电资源是指流经省界的黄河大北干流所蕴藏的水力资源,按国家批准的黄河梯级开发方案,该河段可开发6级,装机容量为6 408mW。现仅开发了天桥、万家寨二级,开发量为1 208mW;抽水蓄能水电资源在山西境内很丰富,经初步规划,全省适于修建大中型抽水蓄能电站的资源有11处,总装机可达10.2GW;境内水电资源是指汾河、沁河、漳河、桑干河、滹沱河五大河流及其他支流蕴藏的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 510mW,可开发量为620mW,多分布在山丘区,适宜兴建以小型为主的水电站。到2000年底,全省共建小水电站169座,总装机容量达到151.8mW,年发电量20 286万kW·h。建成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6个。全省39个县发展有水电,其中5个县以水电供电为主,并由水利系统参与电网管理,2000年全省小水电固定资产34 439万元。

淡水养殖

山西省有水库、池塘、湖泊、河沟水产养殖面积2万hm2,是养殖水域面积最少的省份之一。有鱼类70多种,隶属于9目15科,其中土著鱼类41种,隶属于6目9科。20世纪90年代淡水养殖向名特优方向发展,银鱼、鲟鱼、淡水石斑鱼、淡水白鲨、彩虹鲷、罗氏沼虾、中华绒螯蟹等已引进山西并大面积推广。2000年,全省渔业总产量2.6万t,其中名特优品种2 800 t,占11%。

水利改革

山西省水利改革始于1978年以后,主要体现在以下5方面:①水土保持工作经历了由国家统一治理到农户承包、股份合作、购买治理的过程;②开展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产权改革,通过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减少了水事纠纷,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省有10万处小型水利工程完成了产权改制,占总数的81%;③大中型灌区的水价改革,为实现成本水价,山西省采取“小步走、分步调、逐步到位”的办法,分级批复新水价,到2000年,现行水价相当于测算水价的60%~70%,其中自流灌区的农业水价平均已达0.1~0.2元/m3;④水利基本建设全面推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规范了建设程序;⑤投资体制改革,从国家办水到社会办水,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在山西省主要有跨行业集资(如煤炭部门的采煤漏水补偿等),承包、股份、拍卖部分水利设施吸引投资,引进外资等几种形式,逐步减少国家无偿投资,加大有偿投入比例,如城镇供水、水电、渔业投资全部改为贷款和周转金,节水、乡村供水部分实现拨改贷。

机构

山西省水利厅作为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全省水资源和河道、水库、湖泊、水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并负责全省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省厅下设厅直属企事业单位42个,地县两级设水利局或水利水保局,并已有31个县(市)改制为水务局。

展望

针对山西省面临的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与水环境恶化、洪涝灾害威胁等问题,21世纪初期山西水利建设要适应三个转变:

(1)适应治水思路的转变,在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的同时,尤其要注重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

(2)适应水利工作重点的转变,抓好城市水利建设和跨流域、跨区域调水等工作;

(3)适应体制和机制的转变,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

通过实施水源控制工程、节约用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防洪保安工程这四大工程,将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水环境并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还将着力于技术基础、投融资、新型现代的水管理、政策法规及科技五大支撑体系的建设,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利可持续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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