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规划
编辑基本信息
统筹研究一条河流流域范围内各项开发治理任务的水利规划。一个流域是由域内所有水系、各种自然资源组成的总体,也是域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它的各个局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根据局部需要在流域内实施某项工程,改变其原有状态,常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部分带来影响;但任何流域的开发、治理又只能按照一定时期的发展需要,从局部入手,分期分批地实施。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只有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全流域的水利建设,才能达到全面治理水旱灾害,合理利用各项资源,并最大限度地协调有关地区、部门的当前和长远利益。
发展过程
中国和许多其他国家大都在19世纪末叶才开始系统地搜集观测流域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等基本资料,20世纪30年代起开始着手流域规划的编制工作。美国根据国会通过的防洪法令于1928年提出的密西西比河开发治理总体规划,是世界著名大河中编制最早的一个规划。此后,许多江河规划先后编出,流域规划理论和方法也随之逐步发展、完善。其发展过程大体可归为3个阶段:
(1)20世纪30~40年代。开始形成近代较完整的流域规划理论体系。它的主要标志是:采用了较可靠的观测调查资料,并引入了近代水利科学的成就,使规划研究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这期间,除密西西比河外,相继完成的还有美国的田纳西河、密苏里河、俄亥俄河,苏联的伏尔加河,法国的罗讷河、印度的达莫德尔河等流域规划。中国几条主要江河也分别由当时的流域机构编制了治理规划,如《永定河治本计划》、《导淮工程计划》等。这些规划中强调了水旱灾害的综合治理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也注意进行了一定数量的方案比较。但这一时期各国的侧重点和据以形成的规划准则与评价方法,都仅限于考虑国民经济发展,对其他方面涉及较少。
(2)20世纪40年代末至60年代。随着径流调节理论和水利计算技术的发展,大大改进了规划的分析计算技术。在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程特征参数的选择、工程作用与影响的评价,以及在对工程可能引起的河川径流与水力条件的变化分析等方面都取得了许多新成就。随着电子计算机与系统分析的广泛应用,也有助于更好地进行规划决策。其特点是:借助数学模型的建立,更全面地揭示流域特性和各方面的相互关系,并通过数学规划方法在可行的组合方案中对方案进行优选。这是规划方法学上的一个重要突破,在对流域的水库系统优选、水资源合理分配、工程合理布置与工程实施方案的研究上,都取得了较好效果。这一阶段的主要进展仍仅限于方法本身,各国的规划与前一时期一样,都更多地属于单一考虑国家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水利规划。
(3)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上一些地区人口膨胀、能源危机、资源不足、生态环境恶化等新问题的出现,客观要求流域规划不得不从更广泛的方面综合研究,促使许多国家先后把规划目标由传统的经济目标扩大到包括考虑社会、环境在内的更多方面,并在规划理论特别是规划准则与决策技术上,进行了许多新的探讨(参见多目标水利规划)。与此同时,在工程的经济效果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也都取得了不少新进展。随着人口的继续增加、经济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使各地对水的需求越来越高。不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人类活动导致许多地区人水关系日益不相协调,生态环境更趋恶化。这些都促使人们进行反思,并逐渐加深了对多目标问题的理解。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对可持续发展所作的诠释,可以认为是迄今为止一种全新的发展观和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新理念,是多目标规划思想的深化。体现这一观点、理念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世界各国公认应在制定流域规划和其他水利规划中遵循的准则。
流域规划的制定
流域规划的编制过程,可分为问题识别、方案拟定、影响评价与方案论证等步骤,采取分阶段进行。由于一个流域涉及的问题常很广泛,具体规划时通常不要求面面俱到,而把重点放在战略部署上,力求使提出的治理开发方向、任务与关键措施不致失误。规划中应侧重研究以下主要问题。
(1)确定研究范围。流域规划以流域为单元,研究范围原则上应包括整个流域。但在规划问题本身或其影响超过本流域范围时,常要将研究范围加以扩大。反之,当略去某些区域也不影响规划的主要问题时,也可着重研究流域中的主要范围。
(2)确定规划目标与任务。对流域治理开发总的要求是:尽量减少自然灾害损失,促进社会安定;合理使用各种资源,长期、高效地维持稳定的生产力;保持环境不受损坏,水质得到必要保证,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并提供良好的环境质量。各个流域情况不尽相同,规划中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出各自问题的所在,进一步明确治理开发的各项具体要求及其主次关系,以便使拟定的各项战略安排与流域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3)统筹研究防治流域水害的对策。根据流域洪涝灾害的成因与分布规律,研究拟定分区(分段)防治标准和可能采取的蓄、滞、泄方案。流域水害虽然多集中在某些地区,而防治对策常要涉及流域的上、中、下游,只有在流域规划中统筹研究,才能权衡利害,统一安排。中国几个主要江河,洪水灾害都较严重。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考虑,除按规划标准研究安排防洪设施外,还要针对可能遭遇的超标准洪水,特别是特大洪水,考虑某些必要的临时措施,将可能产生的灾害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洪水失控。防治水害的某些措施,也可结合兴利统筹考虑,以发挥更大效益。
(4)合理开发利用流域水资源。主要是查清研究范围内可供利用的水资源数量、质量及其时空分布;分析上下游、各地区、各部门对水资源的需求,并据以拟定分期的供需平衡与分配方案。研究中,要把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并十分重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中国水资源的分布特点,实施跨地区、跨流域调水常是流域规划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合理开发利用流域水资源,涉及流域内各专业水利规划的安排,常要在规划过程中反复调整,使之相互协调。
(5)拟定关系全局的工程部署。关系流域治理开发全局性的工程一般并不很多,但某些关键措施,如处理流域洪水的重大部署、控制利用流域径流的重要枢纽等,常在流域治理开发和协调各方面矛盾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通常都把这项研究看成是流域规划的核心。研究时,要广泛听取有关地区、部门的意见,进行多种方案比较,并注意与国土整治规划、涉及的地区规划、各专业水利规划的要求相协调。
(6)制定有关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针对流域内存在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分别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如水土保持规划,荒漠化遏制和土壤退化、沙化防治规划,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湿地保护规划,河口整治规划等。
(7)综合评价规划方案实施后的影响。除要对某些重要工程的得失进行项目初评外(参见水利工程效益),还要着重对总体方案的利弊,包括方案实施后国民经济、相关地区社会条件以及流域环境质量的发展变化,从宏观上进行评价。
(8)研究工程的分期安排。分期原则既要考虑当前某些治理开发任务的迫切需要,又要与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和相关的国土整治计划协调一致。为便于决策,规划中通常要提出2~3个可能的分期方案,或按工程的紧迫程度提出建议的实施次序。
(9)研究提出流域管理的意见。主要是调查流域水利管理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提出调整、完善流域内各项管理工作体制的原则意见。此外,为做到依法管理,还应在国家已有相关法规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需补充制定流域性配套条例或实施细则的意见。
流域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流域规划作为一个系统,既由内部各局部子系统所构成,其本身又是国土整治规划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根据中国的经验,国土整治规划大体有两种类型,即国土区域整治规划和国土专题规划。大江大河流域规划属国土专题规划,它既以国土区域整治规划及其他有关的国土专题规划,如电力规划、交通规划等提出的任务为依据,又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土区域整治规划和其他国土专题规划的具体安排起约束作用。大江大河流域规划研究范围内涉及的支流规划、地区水利规划及各项专业水利规划,都属流域规划系统中的子系统。这些规划都应以流域总体规划为依据,又要通过对各子系统具体安排的反复调整,使规划成果达到总体的最佳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