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利
编辑基本信息
概况
辽宁省(简称辽)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地处118°53′~125°46′E、38°43′~43°26′N之间。全省面积14.81万km2,海岸线总长2 920km。辽宁省辖14个地级市,56个市辖区,17个县级市、19个县,8个自治县。2001年全省总人口4 238万。地貌大体呈“六山一水三分田”之结构,耕地面积约413万hm2。辽宁省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冷暖干湿分明,日照丰富。年平均气温7~11℃,各地差异较大。年平均降雨量690mm,地区间和年际间差异明显,年内分配不均。降水量分布由东南向西北递减,东南部山地湿润区一般在800mm以上,辽西北干旱区一般在500mm以下。
辽宁省是中国的老工业基地和沿海开放地区,2000年全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 668.3亿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 600万t。
河流及水资源
辽宁省境内有大小河流390余条,其中流域面积5000km2以上的有17条。主要江河有辽河、浑河、太子河、鸭绿江(中朝界河)、大凌河、小凌河、绕阳河等。辽宁省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324.71亿m3,地下水综合补给量111.17亿m3,扣除各项重复水量72.97亿m3,全省水资源总量为362.91亿m3。2000年末人均占有量856m3,为重度缺水省份之一(参见彩图Ⅲ—6)。
Ⅲ—6.辽宁省水系及工程分布示意图
水旱灾害
历史上,辽宁省水旱灾害频繁发生。据史料统计,在1791~1948年的158年间,共发生洪水105次,其中特大洪水10次。1949~2000年的52年间共发生洪水30次,其中特大洪水9次。1995年,辽河、浑河、太子河100年以来第1次同时发生大洪水,有73个县(区、市)受灾,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47.2亿元。1840~1948年的109年间,辽宁境内发生旱灾26次,1949~2000年的52年间,全省有40年出现过较大面积的旱灾。1989年的旱灾是继1987年、1988年两年干旱之后又连续出现的第3个干旱年,全省受旱面积271.2万hm2,减产粮食37亿kg,旱灾仅造成的农业损失就超过30亿元。
水利发展
治水历程
据史料记载,明朝正统元年(1436年)“辽东都督巫凯筑广宁(今北宁)、海州(今海城)河堤”,这是已知辽宁最早的社会治水活动。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始筑辽河堤防,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在盘山开挖减河(今双台子河),翌年为辽河干流分泄洪水。清末时期曾盛极一时的辽河航运事业,也因河道逐渐淤浅,终被铁路运输取代,于20世纪30年代停运。中华民国年间的水利设施,只是一些零星小型的灌溉工程和残缺低矮的堤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时期(1949~1957年),由于1949年、1951年、1953年辽宁接连发生水灾,防治外洪内涝便成为当时治水的主攻目标。“春修堤,夏防汛,秋堵口”,依靠互助合作组织广泛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建设。1954年首先在浑河上修建了大伙房水库控制工程。在“二五”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水利工程盲目上马,许多工程半途而废。后期经政策调整和工程整修,才使部分水利工程发挥了效益。“三五”、“四五”时期(1966~1975年),水利建设投资大,项目多,但缺少规划设计等基础工作,施工质量无标准,致使许多工程遗留问题多,损失严重。在太子河上修建的参窝水库,竣工即成病险库,后经数年多次加固,才能正常运行。“五五”与“六五”时期(1976~1985年),贯彻调整方针,压缩基建规模,突出水利管理,水利又转向稳步发展之路。“七五”时期(1986~1990年),基于对“辽河不治,辽宁不宁”的共识,辽宁省把整治辽河干流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工程来实施,历经5年,高质量地完成了整治工程的各项任务。“八五”时期(1991~1995年),辽宁水利投资达80.7亿元,是“七五”的2.5倍。观音阁水库、东风水库和“引碧入连”等大型水源工程相继建成或通水。至“八五”末期,全省的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144亿m3,比“七五”末期增加9亿m3。“九五”期间(1996~2000年),“引碧入连”(三期)、引兰入汤、双台子河闸改建、白石水库、阎王鼻子水库、平山水源、浑河及大辽河整治等工程竣工并发挥效益。5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3.7万hm2,比“八五”末期净增13.6%。
防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辽宁省不断加强防洪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全省防洪工程体系已基本形成,重点地区防洪工程的能力已达到较高水平。至2000年末,在辽宁省内共建成水库921座,其中大型水库28座,中型水库65座,小型水库828座。上述水库中,由省各级水利部门管理的有900座,其中大型水库23座,中型水库62座,小型水库815座。23座大型水库总防洪库容达50.82亿m3,其中大伙房、观音阁、清河、柴河、汤河、参窝、闹德海等省管七大水库防洪库容35.8亿m3。至2000年末,全省共有江河堤防1.92万km,其中大江大河堤防2 300km。流经辽宁中部防洪重点保护区的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绕阳河等,经过历年整治,防洪标准不断提高,其中太子河、浑河、大辽河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辽河、绕阳河的防洪标准达到或超过20年一遇。中型河流的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重点河段达到20年一遇。1960年浑河发生大洪水,由于1958年建成的大伙房水库的调蓄,下游抚顺站的洪峰流量由8 200m3/s减至2 520m3/s;沈阳站的洪峰流量由8 800m3/s减至2 650m3/s,免除了抚顺、沈阳两大城市受洪水淹没的灾害。1995年太子河发生大洪水,由于尚未竣工的观音阁水库提前拦蓄洪水8亿m3,不仅保护了本溪市的防洪安全,使辽阳以下太子河洪峰流量控制在堤防保证流量以下,也使辽阳、鞍山两城市免遭灭顶之灾。据省水利部门统计测算,1995年,清河、柴河两座大型水库及辽河干流整治工程减灾效益达67.8亿元;大伙房水库减灾效益达74.9亿元,观音阁水库减灾效益达20亿元。
水库供水
辽宁省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小水库年均供水量89.83亿m3,其中灌溉供水38.52亿m3,工业供水10.74亿m3,城镇生活供水6.07亿m3,水力发电供水34.50亿m3。省管七大水库,地处辽河、浑河、太子河流域,控制面积6万多km2,担负着辽宁中部地区9座大中城市、30个县(区)工业、城市生活和沿河30万hm2水田的灌溉供水任务,年均供水量38.48亿m3,其中农业供水23.65亿m3,工业供水5.83亿m3,城市供水4.61亿m3,水力发电供水4.39亿m3。1998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以省管七大水库为依托,组建了辽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水库作为全资子公司。
农村水利
1949~2000年末,辽宁省大搞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利部门建成各类水库900座,建机电排灌站6 308处,配套机电井12.01万眼,兴建大型灌区11处、中型灌区72处、小型灌区近3000处。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48.9万hm2,实灌面积39.7万hm2。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44.07万hm2,实灌面积122.52万hm2。全省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滴灌等各种形式的节水灌溉面积达33.37万hm2。
辽宁省有易旱面积186.6万hm2,其中80%以上为旱田。全省大力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增强抗旱能力。至2000年,已建成抗旱水源工程207 285处,其中水库475座,塘坝1 960座,拦河坝270座,提水点1 180处,机电井33 100眼、小眼井170 300眼。抗旱能力达70万hm2。全省己建县级抗旱组织28个,乡级抗旱组织520个,共有抗旱服务人员2 500余人,已形成固定资产7 446.2万元,拥有各种抗旱设备33 821台(套),提水能力54万m3/h。
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省政府于1987年秋季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为主攻方向的“大禹杯”竞赛。至2000年,这项赛事已开展了12届,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干部和群众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综合能力的提高。
农村饮水
1978年以来,辽宁省根据国家的部署要求,编制规划,安排资金,大力发展农村供水事业,至2000年末,全省共建设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防病改水井6 843处,解决了358.16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共建乡镇供水工程442处,日供水能力33.9万m3,受益人口251.93万人。
水土保持
1949年,辽宁省有水土流失总面积545.6万hm2,后虽经治理,但由于社会生产中的乱砍滥伐森林,加之治理投入不足、治理不力,致使一度破坏速度超过治理速度。至1980年,水土流失总面积达656.4万hm2,反比1949年增加了110.8万hm2,直到1984年才基本上遏制了破坏大于治理的趋势。“九五”时期,全省加大治理水土流失力度,5年共出动人工2.5亿个工日,动用土石方6亿m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7万hm2,其中修建农业水平梯田11.9万hm2、果树梯田14.3万hm2,营造水土保持林80.7万hm2,栽种果树及闸沟等11.8万hm2。经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1986年和1996年通过2次卫星遥感普查比较,10年间平均每年减少水土流失面积近14.5万hm2;土壤侵蚀强度逐渐减弱,1996年和1986年相比,轻度侵蚀面积减少11.1%,中度侵蚀面积减少33.0%,强度侵蚀面积减少45.7%,极强度侵蚀面积减少80.1%;水土流失量不断下降,1996年比1986年水土流失量减少35.1%。自80~90年代末,全省共实施治理小流域1 240条,已治理完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有369条。
水力发电
辽宁境内可开发的水力资源有1 630MW,其中小水电资源为469MW,年发电量可达15.6亿kW·h。1954年辽宁第1座小水电站在桓仁县建成。1979年以来,辽宁先后完成了列入全国第一、第二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桓仁、本溪、清原3个电气化县建设。至2000年末,除国家电力部门管理的6座大型水电站外,全省中小水电站已发展到133座,装机208.8MW,年均发电量达5亿kW·h。
水资源管理
辽宁省水利厅是水资源的产权代表,统一管理全省水资源。进入20世纪90年代,已初步形成了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的“五统一”管理。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完成了辽河流域规划、辽宁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辽宁省城市供水水源规划、辽宁省水长期供求计划等;实现了辽宁中部地区省管七大水库的联合调度,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联合调度,解决了沈阳、鞍山等市从水库引优质水及跨流域调水问题;已发放取水许可证1.84万套,审批水量138亿m3,1996年被水利部评为取水许可先进单位;1987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颁布了《辽宁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水资源费征收额稳中有升;对工业和生活取水户取水水质和退水水质进行年度监测,完成了全省河流入河排污口普查,每年监测河长2 500km。
展望
面对21世纪新的历史时期,辽宁省水利建设存在水资源短缺,供水矛盾突出,水污染严重,江河防洪标准低,灌溉面积较少,水利工程设施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及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特别是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辽宁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辽宁省政府已明确要把水利建设作为“十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
(1)以大型控制性骨干工程为重点,加快蓄水、引水、供水工程建设,在开源的同时,把节水和提高用水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加速完善灌区渠系配套与建筑物改造,发展管灌、喷灌、滴灌,提高渠系有效利用系数,扩大农田灌溉面积。降低工业用水定额,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实行限额用水、计划用水、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改造供水工程及管网设施,实行分质供水,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排污口排放标准管理,保护与改善水质。
(2)以辽河及其他大江大河治理为重点,加强和改善防洪体系建设,通过兴建新的水库工程、河道整治和加固病险库等措施,在2010年前将辽河石佛寺以下河道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将沈阳市的城市防洪标准提高到300年一遇,将盘锦、丹东市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使重点中小河道及其他城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
(3)加大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力度,搞好辽河流域、鸭绿江流域、大凌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在2010年以前,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3万hm2,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遏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为实现上述目标,省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增加水利建设投资,强化对水利建设的法制管理,继续深化水利改革,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保证全省水利建设持续、快速和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