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水域管理
基本信息
依据河道自然规模和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重要程度,对河道划分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河道等级标准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水利部于1994年发布了《河道等级划分办法(内部试行)》,将河道划分为5个等级,根据河道的流域面积,影响范围(指一定标准洪水可能淹没耕地、人口的范围和对城市、交通及工矿企业的影响)和可开发的水力资源等因素划定,并首批认定了18条一级河道。水利部将按照技术标准的要求制定《河道等级标准》,使河道等级的划分更加规范、科学,为河道的使用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