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共和国水法》

  • 南非共和国议会于1998年颁布新的水法。其内容包括解释和基本原则、水管理战略、水资源保护、用水、财务条款、部长和司长的一般权力和责任、流域管理机构、用水户协会、咨询委员会、国际水管理、国家水利工程、坝工安全、进入土地和对土地的权利、观测评估和信息、投诉与争端的解决、违法行为及其纠正、一般条款和过渡条款,共计17章164条。该法的基本原则是可持续性和公平公正用水,这也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指导原则。该法规定:国家水资源战略的拟定,应当能为全国范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控制提出一个整体框架,为水在地区级、流域级和在一个确定的水资源管理区内进行管理提供框架。其内容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控制的策略、目标、计划、准则和程序,以及在体制上的安排。各流域管理战略应与国家水资源战略相协调。中央政府对水资源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和拥有充分权限,水与森林部部长代表国家,在履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分配、保护和获取等方面负有主要责任。水与森林部应当按照水资源分类体系的要求,确定水资源的等级和水质目标,以便在保护水资源和使用水资源之间能够尽量达到平衡。同时按照所确定的水资源的等级,确定其水的基本需求储备量和生态储备量,并予以公告。凡拥有、控制或占有土地者应当负责采取措施防止水资源污染,否则由流域管理机构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对排污者和防治污染的受益者,可以征收排污费。当事人有权在水法许可的范围内申请用水,除现有合法用水、一般授权的许可用水或主管当局认为可以放弃特许的用水(仅限于特定的水源地,指定类别的人员,在规定的地理区域或时间)以外,其他用水一般均须申办许可证。对于缺水地区,或可能很快处于缺水的地区,或必须对目前主要的用水重新审查以实现公平公正用水的地区,主管当局可以要求人们必须申办用水许可证。水主管机构可以授权给申请人以灌溉用水权,并允许其按照水主管机构确定的条件,将该项用水的一部分或全部暂时地转让另一处地产上使用。水与森林部在与公众咨询商讨后,为一些不同地区、不同的用水户制定出有区别的水价政策。用水水费应当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用于为实现公平有效分配水源的费用;用于保证遵守规定标准和水管理执法的费用。水与森林部有责任对全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直接实施管理或授权管理。由部长确定流域管理机构的设立及其权力和责任。流域管理机构是一法人团体,其基本职责包括对水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和咨询;制定流域开发战略和规划,并加强实施协调;促进社会团体参与辖区内水资源的管理工作等。其费用由国家从各水资源管理辖区内所征收的水费项下拨给,或从其他资金中解决。按照该法的规定,可以建立水法庭。水法庭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在南非共和国各个省拥有审判权。此外,该法还对用水户协会、国际水管理、国家水利工程、坝工安全、全国水资源信息系统、投诉与争端的解决以及违法行为及其处罚等方面作了规定。

恒河

  • 流经印度、孟加拉国的南亚大河。一些支流发源于尼泊尔和中国。上源为巴吉勒提(Bhagirathi)河和阿勒格嫩达(Alaknada)河。均发源于喜马拉雅山脉西段南坡,东南流至卡瑙季(Kanauj)附近汇合后称恒河。再东南流,先后接纳右岸的亚穆纳河(朱木拿河)、宋河等支流,左岸的戈默蒂河、卡克拉河、根德格河、巴格马蒂河、戈西河等支流,干流穿过西瓦利克山脉后,在赫尔德瓦尔附近流入印度著名的恒河平原地区。经印度帕格尔布尔后,进入孟加拉国,在戈阿隆多(Goelundo)与布拉马普特拉河(下游称贾木纳河)汇合,在坚德布尔与来自左岸的梅纳克河汇合,然后通过三个汊口注入孟加拉湾(见图)。恒河全长2 580km,流域面积105万km2。恒河法拉卡闸以上多年平均径流量5 500亿m3,年平均输沙量4.8亿t。 恒河水系示意图 恒河下游与贾木纳河汇合,形成宽约300km、顶点至海岸距离约500km、总面积达8万km2的恒河三角洲。三角洲内多河流支汊、湖泊、沙洲,最大河口处称梅克纳三角洲。恒河在15世纪时主河道在加尔各答市附近入海,后主流逐渐东移,与贾木纳河汇成一个入海水道。原入海水道则逐渐被泥沙淤塞,枯季断流,只在洪水期成为恒河的分洪道。恒河流域属热带季风区,河流水量以夏季降雨补给为主,也有一部分由喜马拉雅山脉的高山冰雪融水补给。河流左侧为喜马拉雅山脉的南坡,年降水量在2000mm以上,其中90%集中在6~9月的雨季。10~11月降雨明显减少,但有时发生飓风暴雨。12月至翌年2月为旱季,多晴朗天气,仅西北部有少量降水。3~5月为热季,降水很少,蒸发强烈。恒河洪水发生于6~9月,实测最大洪峰流量为73 200m3/s。洪水威胁主要在北岸地区,多半由于支流漫堤和河流改道造成。三角洲地区河网密布,水流很慢,如遇雨季,河水泛滥,一片汪洋,经常造成洪水灾害,如1971、1973及1974年洪水,损失均很严重。恒河平原水流平缓,两岸建有很多灌溉渠道,如印度的上甘加灌渠、下甘加灌渠、萨尔达灌渠以及孟加拉国的恒河—科巴达克灌渠等均属重要水利工程。全流域灌溉面积1 721万hm2,其中印度1 600万hm2、孟加拉国100万hm2、尼泊尔21万hm2。流域水能资源约45.60 GW,其中尼泊尔32.00 GW、印度13.60 GW。已开发大中型水电站装机容量3.43 GW。恒河在安拉阿巴德以下可通航。

水灾

  • 洪水灾害、内涝灾害和渍害。在中国古代洪涝是不分的,及至后来修筑了堤防、围垸等防洪工程,天然来水受到人为的分割,逐步有了洪涝之分。一般认为河流漫溢或堤防溃决(称“外水”)造成的灾害为洪灾;当地降雨过多,长久不能排去的积水(称“内水”)造成的灾害为涝灾。由于“内水”和“外水”是相对的,因此很难严格区分,在世界其他国家,不论“内水”、“外水”,严重受淹的都称洪水(flood)。涝是地面受淹,而渍主要由于地下水位过高,导致土壤水分经常处于过湿状态。单纯的渍造成的灾害称为渍害。由于涝和渍在多数地区是共存的,如水网圩区、沼泽地、平原洼地等既易涝又易渍,因此在这类地区又难以分开,统称涝渍灾害。水灾是自然界的一种异常现象,在人类出现以前就早已存在了,然而灾害必须伴随人类社会才能发生。同时,人类活动的结果也会影响到相对平衡的自然环境,使灾害变得更为严重。洪灾按其形成的自然原因又包括:强度较大的降雨产生的暴雨洪灾;因积雪融化而产生的融雪洪灾;在高寒地区,河流从低纬度流向高纬度,或因河势水流变化,挟冰下泄,形成冰塞或冰坝,导致河水泛滥而产生的冰凌灾害;因连续降雨或大雨,沟谷和坡地含有大量水分的泥沙、石块骤然下泄而产生的泥石流灾害;水库坝体或其他挡水建筑物瞬时溃决而产生的溃坝灾害;沿海地带由于强烈的大气扰动所引起的海面风暴潮灾害。中国水灾中国水灾频繁,有100万km2土地遭受洪涝威胁,其中暴雨洪灾占第1位。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大江大河的中下游地区,以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中下游最为严重。据历史记载,公元前206~公元1949年,中国发生较大洪水灾害1 092次。在1949年前的2000多年间,黄河下游决口1 500多次,改道26次;1933年8月大水,决口54处,淹地110万hm2,360多万人受灾,死亡1.8万人。公元前185~公元1911年,长江共发生洪涝灾害214次;1870年大水,嘉陵江中下游及长江干流重庆至宜昌间两岸的城镇全部受淹,荆江河段南岸冲开松滋口门,北岸监利堤防溃决,洞庭湖、荆北平原地区尽成泽国,武汉在长江与汉水汇合地区大部被淹。1924~1949年,长江发生水灾11次,1931年洪水,自沙市至上海沿江城市大部被淹,333.3万hm2农田、2 855万人受灾,死亡14.5万人。1400~1900年,淮河共发生水灾350次,1931年洪水淹地513.3万hm2,死亡7.5万多人。1368~1948年,海河共发生水灾387次,6次洪水波及北京,1917年和1939年天津市被淹。1915年,珠江水系的北江、西江同时发生大水,52万hm2农田受淹,失收30万hm2,广州市水淹7 d,受灾人口300万人。1932年松花江大水,哈尔滨市进水。根据1950~1990年41年资料统计,全国平均每年农田受灾面积780万hm2,成灾面积430.8万hm2;平均每年倒塌房屋190万间,因水灾直接死亡人口5 500人。在此期间灾情较重的年份有:1954年,长江流域大水,被淹耕地313.3万hm2,受灾人口近2 000万人,但经大力抢护防守,保证了荆江大堤、武汉市和南京市的安全。同年,淮河流域6~9月大水,农田被淹526.7万hm2,经过抢护,也确保了沿淮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和交通干线的安全。1963年8月上旬,海河流域连降暴雨,南部各河相继漫溢,溃决淹地380万hm2,冲毁京广、石德铁路75km,经济损失60多亿元,经过分洪等措施,保证了天津市和津浦铁路的安全。1975年8月上旬淮河流域降特大暴雨,板桥、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垮坝,冲毁铁路约31km,淹没农田119万hm2。1977年黄河中游地区连降3次暴雨,延安市被淹,潼关发生有实测记录以来最大流量,还造成大量水土流失,黄河龙门、渭河华县、汾河河津、洛河 头4站总沙量达16.8亿t,超过黄河年平均输沙量。1981年四川盆地降暴雨,138个县市受灾,117万hm2农田受灾,成渝、成昆、宝成铁路中断,直接损失达25亿元以上。1985年7~8月,东北地区连续遭受台风袭击,各大江河水位迅涨,辽宁、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东部地区总计淹地720万hm2,粮食减产100多亿kg,辽河油田、辽阳化工厂等工矿企业被迫停产,沈阳至丹东铁路一度中断。 进入20世纪90年代,长江流域及其以南主要江河多次发生接近20世纪发生过的特大洪水。长江流域继1991年太湖流域和中下游大水之后,先后发生了1994、1995和1996年洞庭湖、鄱阳湖水系大洪水,1998年又发生了全流域特大洪水;珠江流域1994年发生西江、北江流域50年一遇洪水,1998年西江发生仅次于1915年的特大洪水;闽江在1992和1998年分别发生50年一遇和100年一遇的大洪水。淮河流域中下游1991年发生大洪水。嫩江流域1991年曾发生较大洪水,1998年嫩江和松花江发生了超历史记载的最大洪水。洪灾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很大,如1954年江淮大范围的水灾,对国民经济各部门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影响到年国民经济的发展,迫使部分工业特别是轻纺工业部分停产。随着人口的增长,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社会和个人资产的不断增加,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断上升。1991年淮河、太湖大洪水时,淮河流域受灾人口5 243万人,农田受灾552万hm2、成灾402万hm2,直接经济损失339亿元;太湖流域受灾人口1 435万人,农田受灾69万hm2、成灾45万hm2,直接经济损失118亿元。1998年大洪水,全国农田受灾2 229万hm2,成灾1 378万hm2,直接经济损失2 551亿元。中国20世纪50年代单位面积水灾综合损失指标为2 190元/hm2,至80年代增长到12 120元/hm2,90年代达20 000元/hm2以上。世界水灾美国约有7%的土地受洪水威胁,20世纪曾有15年遭受严重洪水灾害,遭灾年每年的经济损失均超过5亿美元,其中1972年水灾损失达65.5亿美元,死亡105人。1993年密西西比河发生20世纪最大的洪水,洪灾损失估计达150亿美元,54 000人无家可归。美国水灾损失约占其国内所有自然灾害损失的90%。原苏联受洪水威胁地区,以欧洲北部和远东最为严重,水灾的年平均损失约为1.5亿卢布。印度北部和恒河平原易遭洪水泛滥,全国年平均水灾损失27亿卢比,1975年比哈尔邦的洪水损失达50亿卢比。日本有10%的土地易受水灾,年平均水灾直接损失0.53亿美元。欧洲多瑙河沿岸8个国家,有1.9万km2的土地和沿岸许多城市均受洪水威胁。据全世界179个国家1963~1992年的资料统计,洪水包括热带风暴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死亡人数分别占15种自然灾害的62%和52%。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洪水灾害的成灾次数、受灾人口和面积,以及灾害的经济损失均居首位。

国际小水电中心

  • 国际小水电网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共同发起,并由各区域、各政府、各有关公用事业及企业单位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国际组织。其目的是:以社会效益为主,促进国际小水电建设。1994年12月12日,上述有关组织的代表在杭州签署《杭州宣言》,标志着国际小水电网的正式成立。国际小水电网的总部称为国际小水电中心,设在中国杭州市(见图),1999年2月14日由国务院正式批准。国际小水电中心有62个成员国,并组成国际协调委员会,在法律上为一个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国际机构,法人代表为童建栋。该中心工作人员由12名外籍职员和18名中国职员组成。在国际事务中,该中心按联合国非政府间组织的有关规定运作。国际小水电网的宗旨在于通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国际组织三方的技术和经济合作,促进全球小水电的开发,从而为发展中国家广大的农村地区提供清洁、廉价和足量的能源,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改善生态环境,扶贫并改善农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国际小水电网的基础上,为了便于更好地为中国小水电建设服务, 经中国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2000年3月31日成立了中国的国际小水电中心,中心实行由水利部与对外经济贸易部共管、以水利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根据国际小水电网第5次(蒙特利尔)、第6次(维也纳)协调委员会的决议及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订的建议书,2000年12月5日在国际小水电网基础上成立了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小水电中心,并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水利部和对外经济贸易部领导为中心授牌。因此中心已具备3种法律地位,即国际小水电网、国际小水电中心(国内机构)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小水电中心,并在湖南省设立了郴州基地。为把中国开发小水电的经验和技术介绍到世界其他国家,促进小水电开发,国际小水电中心正在实施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能力建设项目,77国集团的小水电培训、咨询和推广项目,并组织小水电设备出口。主要出版物有英文季刊《中小水电和设备》(Medium/Small Hydro Power & Equipment)、英文月刊《国际小水电网通讯》(INSHP Newsletter)及中文半月刊《国际小水电论坛》等。 国际小水电中心 网址:http://www.inshp.org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986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4号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包括总则、养殖业、捕捞业、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章50条。总则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鼓励渔业科技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渔业资源调查活动,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并遵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外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养殖业国家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用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从事养殖生产,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国家建设征用的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的规定办理。捕捞业由国家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关于内海、领海、江河、湖泊等捕捞限额总量,由各级政府确定,并逐级分解下达;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并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受益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不得在禁捕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网具进行捕捞;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建造过鱼设施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用于调蓄、灌溉等功能的水体,有关部门应确定渔业生产所需的最低水位线;禁止围湖造田;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作业单位应事先同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协商,采取防止或减少对渔业资源损害的措施;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有关作业单位赔偿。法律责任对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网具的,对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和销售非法捕捞物的,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对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对无养殖证从事养殖、无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的等,均应根据相应规定分别给予行政的或法律的处罚。对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渔业资源调查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理。附则规定本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 中国防汛抗旱工作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简称国家防总。国家防总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的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国务院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水利部部长和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原名为中央防汛总指挥部。1950年6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成立中央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担任。其后,邓子恢、谭震林、李先念、李鹏先后担任中央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1988年,国务院和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央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任总指挥。1992年,国务院又将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务委员陈俊生、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先后担任总指挥。1998年,国务院对国家防总组成单位作了调整。国家防总由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卫生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民用航空总局、中国气象局和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等17个单位组成,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任总指挥,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国务院副秘书长马凯任副总指挥。国家防总于每年汛前和汛后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遇到重大汛情和严重旱灾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紧急办公会议,研究应急对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国家防总负责制定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长期以来,在与历次水旱灾害斗争中,国家防总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网址:http://sfdh.chinawater.com.cn

  • 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构成的氢氧化合物,分子式为H2O。水一般是无色、无臭、无味的透明液体,常以液态、固态和气态3种聚集状态并存于自然界中,液态称为水,固态称为冰,气态称为水汽(水蒸气)。在101 325 Pa(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水的沸点为100℃,冰点为0℃,4℃时密度达到最大值(1 000 kg/m3),水的比热容为4 186.8 J/(kg·K),是自然界热容量最大的物质;水能溶解许多物质,是最重要的溶剂,而且是一种惰性溶剂,在溶解物质的过程中本身很少发生化学变化。地球上水的分布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8年在《世界水平衡和全球水资源》中公布的数字,地球上拥有体积约13.86亿km3的水,折合全球表面水深为2 717.6m。地球上的水以液态、固态和气态的形式分布在海洋、陆地、大气和生物机体中。存在于海洋中的水约13.38亿km3,占地球水量的96.536%;南北极和高山区的冰和积雪约0.241亿km3,占全球水量的1.739%;地球上的地下水约为0.237亿km3,占全球水量的1.71%;存在于河流、湖泊和沼泽的水分别约为17.64万km3、1.75万km3和0.21万km3,占全球水量的0.014%;大气中的水气约1.29万km3,生物系统中的生物水只有0.11万km3,两者总共只占全球水量不到0.001%。但是在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主持的“世界气候计划”于1992年公布的数字却略有不同:地球上的水体积为14.590775亿km3,折合全球表面水深为2 860.9m。其中,海洋水约13.715亿km3,占全球水量的94%;南北极和高山区的冰和积雪约0.244亿km3,占全球水量的1.67%;地下水约为0.627亿km3,占全球水量的4.3%;存在于河流、湖泊和沼泽等地表水体中的水约为36万km3,不到全球水量的0.03%;大气中的水气约1.55万km3;存在于生物系统中的生物水约0.2万km3。水循环到达地球表面的太阳能约23%消耗于海洋及陆地表面的蒸发。当空气冷却和存在凝结核时,水蒸气便凝结成水滴或冰晶,是陆地降水的主要来源。降水量中一部分渗入土壤和岩层,补给土壤水和地下水;另一部分形成地表径流,流入河流、湖泊,或者增加冰川的储量,最后汇集到海洋。水圈中各种水体通过蒸发、水气输送、降水、下渗和地表径流、地下径流等水文过程,相互联系和相互转换,处于永无停息的运动中,形成一个巨大的动态系统,称作水循环系统,又称水文循环系统。水循环系统不仅紧密联系着地球水圈中的各种水体,而且是水圈、岩石圈、大气圈和生物圈的纽带。水循环系统中包含着许多彼此耦合的子系统,如海洋—大气子系统,陆地—大气子系统,冰雪—大气子系统,大气—土壤—植物子系统,地表水—地下水子系统等。水循环具有不同的空间和时间尺度的特征。全球的海洋和大陆间的水循环过程是最大尺度的过程。在海洋、陆地、冰雪圈等子系统与其界面间进行的水循环过程则为尺度略小的过程。各子系统中还存在着更小尺度的过程,例如陆地的水循环过程中,有干旱区、湿润区、流域、水系的水循环过程。还有尺度极小的水循环过程,如植物根系—土壤、植物叶面—大气等。各种大小不同的时空尺度的水循环过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水与人类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活动必须依靠氧气,而水是大气层中氧的主要来源。地球上出现生命之前,有一个漫长的化学进化阶段,即由最简单的化学元素形成复杂的有机化合物的阶段。这些有机化合物进入水体之后,由水层保护,不受强烈的太阳辐射,并在水溶液中进化(演化)为原始生物,开始了生命进化过程。水是生物机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哺乳动物体内的水分平均为体重的60%~70%。成年人体重的65%为水分,每天饮水或者连同食物吸收的水分约为体重的5%;新生婴儿体重的80%为水分。水是人体内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溶剂,消化、新陈代谢、造血、组织合成等都是在水溶液中进行的。人体内的废物也是随着水分一起从体内排出。此外,排汗和皮肤表面蒸发还起着调节体温的作用。农作物体内的水分占体重的75%~85%。农作物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能发芽、生长、发育和结实。生产1 kg冬小麦籽粒,约需1 000 kg的水。水体中还能滋生繁育大量的鱼类和其他水生动植物,向人类提供丰富的营养物质。任何生物,若缺水或失水都会使机体产生严重后果以至于机体的死亡。工业部门需要用水作为原料或介质进行蒸煮、清洁、溶解、浸透、加热、冷却、洗涤、结晶等。水参加大多数化学产品如碱、硝酸、氧、氢、酒精等的生产。海洋、河流、湖泊的水是廉价的运输载体。水还是古老的动力和可再生的能源,水力发电在当代能源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水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之一。水在吸热和散热过程中,参与了气温调节,使地球表面的温度不致出现剧烈的变化。海洋以及从海洋进入大气层的水汽,是调节地球气候的主要因素,为地球上生物体创造了适应生存与繁衍的条件。当代世界上一些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沙漠扩大、水源污染和酸雨等,都与水量和水质有关。森林砍伐引起生态环境恶化,也是由于影响了地球上水的分布与水循环状况而产生的。水量不足出现的旱灾和水量过多出现的洪灾,更是水对人类生活、生产以及生态环境的直接影响。天然水并非绝对纯净的。水中含有的杂质大体上可分为3类:①溶解物,如钙、镁、钠、钾、铁、锰、硅等元素和二氧化碳、氮、氧、硫化氢、沼气等气体;②胶体物,如硅胶、腐殖质胶等;③悬浮物,包括细菌、藻类、原生动物、泥沙以及其他漂浮物等。天然水中的杂质直接影响着水的性质和质量,水质的优劣是根据水中所含物质的种类和多寡来评价的。天然水物理性质的指标有:色度、嗅和味、浊度、总固体物、可沉降固体、温度和电导度等。天然水中还可以检测到主要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各种无机物,特别是重金属,如As3+(砷离子)、Ba2+(钡离子)、Cd2+(镉离子)、Cr3+(铬离子)、Pb2+(铅离子)、Hg2+(汞离子)、Se2-(硒离子)、Ag+(银离子)、Zn2+(锌离子)、CN-(氰离子)等。水的生物特性主要是直接影响水质的水生物和微生物的群落和数量。水中生物由于在水体不同的空间分布和不同的生活方式,可分为微生物和浮游生物两大类,前者包括水中的病菌、细菌、真菌,后者包括藻类及原生动物等。水科学地球的形成和演变、生命的起源和进化、人类的生活和生产都与水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天文、地学、生物学、物理、化学等主要学科及其应用学科都需要研究与水有关的问题。随着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深化和学科的相互渗透,人们把地球表层划分为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在上述那些与水有关的学科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水科学”这一概念。水科学主要内容是研究地球上一切天然水、水圈的特性、水圈的变化过程和现象,以及认识水圈同大气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的相互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