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瑙河航运制度公约》

  • 1948年有关国家在贝尔格莱德签订的。多瑙河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河流之一,兼有多国河流、界河和内河的性质。它的河流航运制度经过几次重大改变。1815年以前的航运制度都肯定多瑙河沿岸国有自由通航的权利。1840年签订的圣彼得堡公约,援引维也纳公约的航行自由原则,规定多瑙河向一切国家的商船开放。但是,由于海口淤塞,商船无法通行,航运自由原则未能完全实现。1856~1919年为多瑙河的自由航运时期。这一时期,欧洲的经济形势十分动荡,多瑙河的航运制度亦很紊乱。1856年巴黎和约规定多瑙河实行开放,并设立两个委员会,即多瑙河沿岸国委员会和多瑙河欧洲委员会。制定了1857年多瑙河航行规约、1865年航行公共规约、1878年柏林条约。从1878年签订柏林条约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这一段时间里,多瑙河实行的是复杂的分段制度,其管理权的划分是欧洲列强争夺国际河流航行权和管理权的结果,也反映了新独立的沿岸国家为维护主权而进行的抵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多瑙河航运制度遭到破坏。签订停战和约后,东线的1918年布加勒斯特条约和西线的1919年凡尔赛和约都规定了新的航运制度。1919~1939年为多瑙河的确定制度时期。1921年制定的“多瑙河确定制度”重申航运自由和平等开放原则,沿岸国只保留短线“沿岸航运”,开放的范围除多瑙河外,还包括其支流以及与这些河流相连的运河和水道所构成的“多瑙河网”。在管理体制方面,除保留欧洲委员会及原来的职权外,还另设立国际委员会管理多瑙河的河道部分,享有立法、行政、司法、管理等广泛权力。1948年以来为多瑙河新航运制度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多瑙河继续维持通航自由。但由于纳粹德国加强控制,并宣布取消两个委员会,另行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管理布拉迪斯拉发到黑海这一段的河道。1941年德、苏交战,该委员会完全停止活动。战后根据1946年巴黎四国外长会议的决定,专门召开一次有四大国和多瑙河沿岸国参加的会议,制定多瑙河新航运制度。1948年在贝尔格莱德举行会议,参加国有保加利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乌克兰、苏联、罗马尼亚、英国、法国和美国,列席的有奥地利。会上美、英、法三国和苏联分别提出了两个方案,经过激烈辩论,通过了新的多瑙河航运制度公约。新航运制度规定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对各国国民、商船和货物自由开放,亦即是在沿岸国直接管辖下的自由开放,而不是1921年制定的制度对一切国家自由平等开放。新制度保留了沿岸国的沿岸航运,即同一国家各港口间的运输,并且禁止非沿岸国的军舰在多瑙河上航行。新制度的开放范围仅适用于从乌尔姆经苏利纳出海口的多瑙河可航部分。在管理机构方面,新航运制度设立的“多瑙河委员会”由沿岸国各派一名代表组成,不再有非沿岸国代表参加。新委员会仅有协调监督作用,有关立法、司法、行政、征税等权都归各沿岸国。在执行新航运制度的过程中,沿岸国之间签订了一系列双边条约。奥地利于1960年加入了贝尔格莱德公约,联邦德国在1958年签订的双边条约中亦承认了多瑙河新航运制度。

水利科学

  • 在研究自然界水的特性、存在方式和运动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水的控制、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知识体系。它是一门涉及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学科,是以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服务为目的的应用技术科学。它具体体现在水灾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的全过程,最终归宿于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水体、水域的全面保护。水利科学的基础学科有水文学和水资源学、水力学、工程力学、土力学、岩石力学、河流动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等;另外还涉及许多学科门类,主要有:气象学、地质学、地理学、测绘学、农学、林学、生态学、机械学、电机学以及经济学、社会学、史学、管理科学、环境科学等。当代水利科学中所包含的分支学科,按性质可分为:专业学科包括防洪、灌溉与排水、水力发电、航道与港口、水土保持、城乡供水与排水等;按工作程序划分的学科,包括水利工程勘测、水利规划、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施工、水利管理等;综合性分支学科包括水利史、水利经济、水资源等。发展简史水利科学依据有关基础学科、专门技术学科和水利事业的实践,建立和逐步发展起来。古代,人们从事水利,完全依靠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便逐步形成古代的水利科学。历史学家很早就注意到水利与世界古代文明发展的关系,在中国、伊拉克、埃及、印度等水利发展较早的国家中,都有早期的水利科学经验的著述。世界上最早的这类代表著作有公元前400多年希腊的希罗多德在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的游记,记述了这些流域的防洪、灌溉、排水、改良土壤的特点和经验。成书于公元前475~前221年间中国战国时期的《管子·度地》和《考工记》,对水源和土地进行了分类,提出了修渠和筑堤的重要原则。公元前250年前后,希腊阿基米德著的《论浮体》是世界上第1部水力学理论著作,确立了流体静力学的基本原理,证明物体在液体中所受的浮力等于物体所排开液体的重量,被后人称为“阿基米德原理”。18世纪以后,由于古典力学中的一些分支,特别是水力学的发展,水利科学开始建立于力学的基础之上。瑞士人D.I.伯努利研究了水的流动和阻力,于1736年提出液体质点运动时遵守能量守恒定理,后称为伯努利定理。同一时期,瑞士人L.欧拉、法国人A.de谢才,以及19世纪的英国人O.雷诺、法国人H.-P.-G.达西和J.-J.裘布衣等人对管道、渠道以及土壤中水的运动的实验研究,充实和发展了水力学。1773年法国人C.-A.de库仑发表土的抗剪强度及古典土压力理论,后经英国人W.J.M.朗肯、德国人O.莫尔、法国人J.V.布森涅斯克等对土的应力应变关系的研究,充实和发展了土力学。早在17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就对河流进行定位观测,1807年在瑞典的维纳恩湖上的维纳什堡建立了世界上第1个系统的流量记录站,依靠系统的观测资料,对于水在陆地的循环过程及影响这一过程的因素有了进一步了解。1898年,德国的H.恩格斯建立了世界上第1个水工模型试验室,开始将水利工程整体转换为模型置于试验室中进行研究。1917年,K.太沙基创立了土工试验室。此后,水力学模型试验和土工试验普遍引进水利科学的领域。20世纪30~40年代,有关材料、结构的实验也逐渐在水利科学中得到应用。近代的西方水利科学技术于19世纪40年代传入中国。1841年北京开始有雨量记录,长江口和宜昌的长江水位记录分别始于1865年和1877年,1889年用近代测量技术测绘山东、河南两省境内的黄河图,1902年山东河防设电报局,1923年邀请德国治河专家H.恩格斯进行黄河下游河道模型试验。中国近代的水利科学家李仪祉(1882—1938)于1915年起在南京河海工程专门学校任教7年,主讲河工学、水文学、大坝设计等专业课程,1932年主持完成了泾惠渠第1期工程的设计,1935年在天津和南京分别成立中国第一水工试验所和中央水工试验所,开创了中国近代水利科学实验工作。通过教育、科研和工程建设,西方的近代水利科学技术得以在中国应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推动下,水利科学的发展也进入一个新阶段。由于对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水利建设的规模与难度越来越大,从而加速了现代技术与水利科学的结合。20世纪60年代以来,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减灾、水资源的开发管理、水环境的保护和水工建筑物等学科,在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总结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水利科学领域普遍应用了系统理论、系统工程方法、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等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水利基础科学的内容也更加充实,水利科学的理论研究与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了新的水平。研究方法水利科学的建立与发展,始终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的基本法则。水利科学及其基础学科研究的基本方法是现场调查研究、观测实验、各类模型试验、分析计算与理论分析相结合。水利科学各个分支学科虽各有其不同的侧重方面,并以不同的方式反映各自的研究特点,但主要的依然是靠大量工程实践经验,运用水利科学的基础学科中已知的规律进行总结与分析。如基础学科中的水力学、土力学、岩石力学、河流动力学等的研究,就是采取大量的模型或试样,在实验的基础上运用力学的或物理学的规律以及数学工具进行理论分析,并与现场观测或工程实践进行比较验证;水文学的研究方法,则偏重于统计分析大量的系统观测资料,运用地球物理学的规律和数学工具进行综合与归纳。进入现代,随着系统理论的发展、电子计算机的推广应用,数学模型已成为水利科学研究的主要手段之一,加上人造卫星、信息技术的开发,水利科学研究方法走上了新的台阶。水利科学对水利事业的作用水利事业的实践是水利科学发展的基础,水利科学又给予水利事业发展以巨大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①正确认识客观规律,探索改造自然环境的途径,处理水利事业与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关系。认识水的自然规律的水利科学,与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规律相结合,不仅可使水利事业以较小的代价取得较大的效益,并可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②合理开展水利建设的前期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对水利工程所处的自然与社会环境进行调查勘测和分析研究,对水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制定工程规划,对水工建筑物进行设计和施工等。这些工作特别是调查、勘测、规划与设计等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步骤,例如勘测手段以及取得资料的分析与判断,规划的原则与方法,工程的规范,建筑物的型式、尺寸、结构及材料的确定,都需要应用水利科学的理论与方法。③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水利工程建成后,在运行中需要依靠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并不断对运行状况进行监测,以保证工程设施处于正常工况,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还要对工程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与更新,实现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④开辟新的发展领域的技术源泉。水利事业要满足人类社会对水量、水质和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必须依靠水利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开拓发展新的领域,取得新的科学技术成果。⑤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和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研究。中国现代的水利科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水利科学有了巨大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水利科学在以下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①在全国主要江河开展全面系统的水文、气象持续观测的基础上,对暴雨洪水和水资源特性进行综合评价;不同发展水平水供需关系的初步分析;主要江河流域防洪减灾和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为重要水利枢纽建设提供了基本资料和设计标准等。②主要农作物的需水规律,灌溉制度和节水灌溉技术,各类灌排工程建筑物的新形式,机电排灌设备等。③大型水利枢纽在复杂条件下的枢纽布置,结构型式,新型建筑材料,高坝建筑技术,高速水流消能防冲,大流量、高落差的江河筑坝施工导流,高坝通航,复杂地质条件下大型地下工程,高边坡开挖和岩坡稳定,以及混凝土和土石料质量控制,水工建筑物的原型观测和抗震防护,水库泥沙研究等。④水利建设与管理中计算机和自动化技术应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地球定位系统应用,新型混凝土掺和材料、高分子材料应用以及勘测设计施工中的新工艺设备等。这些科学研究成果在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宏观决策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利科学发展展望在21世纪中,随着全世界人口的增长、人类社会发展对物质需求的不断增加、各类自然资源不断消耗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水资源紧缺,制约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部分地区面临水资源危机,中国缺水局面将更加严峻。全球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工业污染、森林退化、水土流失、沙漠化、温室效应、臭氧破坏、有毒废弃物排放、酸雨、海洋污染以及生物种群多样化消失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水利科学必将进入一个更加综合发展的新阶段。中国水利科学将在以下几方面获得新的进展:①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供需前景分析,涉及水资源的可能变化、可供水量开发、需水前景估计等,以及从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出发,进行水资源的系统规划和综合开发;②高效能节水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包括节水和农业高产技术和科学用水,劣质水的净化和利用,地下水回灌,回归水再利用,高效节能排灌机泵,还有喷、滴、微灌的新设备和新材料,渠道防渗和输水管道新技术等;③经济社会发展对江河防洪减灾提出新要求,要开展土地利用和生产力布局的科学规划,制约盲目发展洪泛平原的社会机制,有效的工程和非工程防洪措施,近代技术的应用,控制洪水减轻洪涝灾害,满足环境和生态平衡要求的跨流域调水工程等;④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抓好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包括适合于不同地区的水土保持综合措施,农林牧优良品种,坡地改良和土地利用的新方式,固土保水的新技术等;⑤各类水利工程的建设技术,包括新的勘探手段与方法,新型水工建筑物,大型施工设备与新施工方法,水工建筑物新材料等;⑥现代化工程管理技术,包括电子计算机多媒体、自动化、卫星遥感、卫星通信等技术,现代化实验室和现场测试技术等。

日本水利机构

  • 日本政府中涉及水利的部门有建设省、农林水产省、通商产业省、厚生省、环境厅及国土厅等。这些部门都设有专门机构行使所分管的职能。建设省河川局,负责全国一级河流的规划整治、综合利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防洪减灾、水土保持、海岸保护等。河川局下设河川总务、水政、河川环境、计划、治水、开发、海岸、防灾8个课及砂防部(内设砂防课和倾斜地保全课)。建设省在关东、北陆、中部、近畿、四国、九州等8个地方设地方建设局。地方建设局内设河川部,负责水利业务。建设省土木研究所是日本研究土木水利的著名研究机构。农林水产省构造改善局,负责农田水利、农业用水管理、农村综合整治工作。构造改善局下设农政部、计划部和建设部。农政部管理农政、农业经营、构造改善等业务;计划部管理地域计划、资源和事业计划等业务;建设部管理工程建设、农业用水、防灾等业务。农林水产省在地方设8个农政局,负责地方农村水利的管理。农林水产省农业土木试验场是该省主要科研机构。通商产业省资源能源厅,负责水力发电和工业供水,包括水力发电工程和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和海水淡化等。厚生省环境卫生局,负责城市生活供水。包括制定上水道供水水源开发计划,下水道建设计划,监督水道法的实施等。环境厅水质保全局,负责全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制定水质环境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等。国土厅水资源局,是全国水土资源规划、计划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制定长期水供需计划及有关政策,对水资源工程进行评价。日本主要水利工程建设机构有:水资源开发公团承担利根川、荒川、木曾川、淀川、吉野川、筑后川等6条重要河流的开发和管理;农用地开发公团负责新开垦地区和土地改良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日本工营公司承包流域规划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电源开发公司从事包括水电在内的电力建设工程。2001年1月日本中央政府启动新体制,建设省、国土厅等合并为国土交通省;通商产业省改名为经济产业省;厚生省、劳动省合并为厚生劳动省;环境厅升格为环境省,农林水产省未变,省内部负责水利的机构也随之有所变化。

岷江

  • 中国长江上游左岸重要支流,又名汶江、都江,古时误认为长江正源,故曾名大江。源出四川省岷山南麓,有东西两源,西源潘州河,出自松潘县郎架岭;东源漳腊河,出自松潘县弓杠岭斗鸡台。二源汇合后,南流经松潘县城,至都江堰市被都江堰引水工程分为内外二江。外江为干流,过新津、彭山、眉山直达乐山市。在“乐山大佛”处的凌云山,从右侧纳大渡河及其支流青衣江。岷江从河源到乐山的河长557km,流域面积34 127km2,多年平均流量485m3/s;而大渡河从源头到乐山的河长1 048km,比乐山以上岷江干流多出近1倍;流域面积包括青衣江为90 460km2,比乐山以上岷江多出近2倍;多年平均流量1 470m3/s,比乐山以上岷江多出2倍。岷江过乐山继续南流,经过犍为,再东南至宜宾汇入长江(见图)。岷江从松潘起算,长711km,总落差4 335m,流域面积13.58万km2。都江堰以上为上游段,长341km,天然落差3 570m,河谷幽深,山坡陡峭,水流湍急,水能丰富;都江堰至乐山市为中游段,长216km,天然落差669m;乐山以下为下游段,长154km,落差96m,水流较缓。流域西部为著名的川西及峨眉山暴雨区,岷江流域多年平均年径流量896亿m3,约占长江宜昌年水量的20%,为长江水量最丰富的支流。年输沙量5 210万t,平均含沙量0.58 kg/m3,63%来自大渡河,属少沙河流。上游推移质泥沙每年在都江堰进口处堆积,岁修掏挖达200万t左右。岷江水力理论蕴藏量53 130mW,其中大渡河为35 560mW(包括青衣江4 240mW),可开发量为25 140mW,是长江流域水能最丰富的支流。上游水运以漂木为主,成都以下通航里程348km,乐山以下162km可通行50~300 t级船舶。岷江干流及大渡河、青衣江上游,森林资源丰富。大渡河一带矿产资源较多。成都平原和乐山等地浅丘区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岷江在中国水利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据《尚书·禹贡》记述大禹治理岷江,“岷山导江,东别为沱”。战国晚期李冰创建了著名的都江堰灌溉工程,推进了农业发展,使四川有“天府之国”的美称。 岷江水系示意图 1949年以后,都江堰许多古老工程,大多经过治理、改建、加固,更好地发挥了工程作用。20世纪70年代都江堰灌区扩建了人民渠和东风渠,全灌区实灌面积已超过66.7万hm2,是中国最大的灌区。为了调蓄水源,沿渠还兴建了许多大小囤蓄水库。其中大型水库有简阳三岔水库、仁寿黑龙滩水库、三台鲁班水库。在青衣江水系修建了玉溪河引水工程;在岷江干流汶川至都江堰江段,已建成映秀湾、太平驿低坝引水式电站,支流渔子溪一、二级电站;在大渡河已建成龚嘴、铜街子水电站;在岷江开始建设紫坪铺水利枢纽。规划工程有青衣江引水灌溉工程、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等。

  • 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构成的氢氧化合物,分子式为H2O。水一般是无色、无臭、无味的透明液体,常以液态、固态和气态3种聚集状态并存于自然界中,液态称为水,固态称为冰,气态称为水汽(水蒸气)。在101 325 Pa(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水的沸点为100℃,冰点为0℃,4℃时密度达到最大值(1 000 kg/m3),水的比热容为4 186.8 J/(kg·K),是自然界热容量最大的物质;水能溶解许多物质,是最重要的溶剂,而且是一种惰性溶剂,在溶解物质的过程中本身很少发生化学变化。地球上水的分布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8年在《世界水平衡和全球水资源》中公布的数字,地球上拥有体积约13.86亿km3的水,折合全球表面水深为2 717.6m。地球上的水以液态、固态和气态的形式分布在海洋、陆地、大气和生物机体中。存在于海洋中的水约13.38亿km3,占地球水量的96.536%;南北极和高山区的冰和积雪约0.241亿km3,占全球水量的1.739%;地球上的地下水约为0.237亿km3,占全球水量的1.71%;存在于河流、湖泊和沼泽的水分别约为17.64万km3、1.75万km3和0.21万km3,占全球水量的0.014%;大气中的水气约1.29万km3,生物系统中的生物水只有0.11万km3,两者总共只占全球水量不到0.001%。但是在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主持的“世界气候计划”于1992年公布的数字却略有不同:地球上的水体积为14.590775亿km3,折合全球表面水深为2 860.9m。其中,海洋水约13.715亿km3,占全球水量的94%;南北极和高山区的冰和积雪约0.244亿km3,占全球水量的1.67%;地下水约为0.627亿km3,占全球水量的4.3%;存在于河流、湖泊和沼泽等地表水体中的水约为36万km3,不到全球水量的0.03%;大气中的水气约1.55万km3;存在于生物系统中的生物水约0.2万km3。水循环到达地球表面的太阳能约23%消耗于海洋及陆地表面的蒸发。当空气冷却和存在凝结核时,水蒸气便凝结成水滴或冰晶,是陆地降水的主要来源。降水量中一部分渗入土壤和岩层,补给土壤水和地下水;另一部分形成地表径流,流入河流、湖泊,或者增加冰川的储量,最后汇集到海洋。水圈中各种水体通过蒸发、水气输送、降水、下渗和地表径流、地下径流等水文过程,相互联系和相互转换,处于永无停息的运动中,形成一个巨大的动态系统,称作水循环系统,又称水文循环系统。水循环系统不仅紧密联系着地球水圈中的各种水体,而且是水圈、岩石圈、大气圈和生物圈的纽带。水循环系统中包含着许多彼此耦合的子系统,如海洋—大气子系统,陆地—大气子系统,冰雪—大气子系统,大气—土壤—植物子系统,地表水—地下水子系统等。水循环具有不同的空间和时间尺度的特征。全球的海洋和大陆间的水循环过程是最大尺度的过程。在海洋、陆地、冰雪圈等子系统与其界面间进行的水循环过程则为尺度略小的过程。各子系统中还存在着更小尺度的过程,例如陆地的水循环过程中,有干旱区、湿润区、流域、水系的水循环过程。还有尺度极小的水循环过程,如植物根系—土壤、植物叶面—大气等。各种大小不同的时空尺度的水循环过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水与人类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活动必须依靠氧气,而水是大气层中氧的主要来源。地球上出现生命之前,有一个漫长的化学进化阶段,即由最简单的化学元素形成复杂的有机化合物的阶段。这些有机化合物进入水体之后,由水层保护,不受强烈的太阳辐射,并在水溶液中进化(演化)为原始生物,开始了生命进化过程。水是生物机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哺乳动物体内的水分平均为体重的60%~70%。成年人体重的65%为水分,每天饮水或者连同食物吸收的水分约为体重的5%;新生婴儿体重的80%为水分。水是人体内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溶剂,消化、新陈代谢、造血、组织合成等都是在水溶液中进行的。人体内的废物也是随着水分一起从体内排出。此外,排汗和皮肤表面蒸发还起着调节体温的作用。农作物体内的水分占体重的75%~85%。农作物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能发芽、生长、发育和结实。生产1 kg冬小麦籽粒,约需1 000 kg的水。水体中还能滋生繁育大量的鱼类和其他水生动植物,向人类提供丰富的营养物质。任何生物,若缺水或失水都会使机体产生严重后果以至于机体的死亡。工业部门需要用水作为原料或介质进行蒸煮、清洁、溶解、浸透、加热、冷却、洗涤、结晶等。水参加大多数化学产品如碱、硝酸、氧、氢、酒精等的生产。海洋、河流、湖泊的水是廉价的运输载体。水还是古老的动力和可再生的能源,水力发电在当代能源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水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之一。水在吸热和散热过程中,参与了气温调节,使地球表面的温度不致出现剧烈的变化。海洋以及从海洋进入大气层的水汽,是调节地球气候的主要因素,为地球上生物体创造了适应生存与繁衍的条件。当代世界上一些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沙漠扩大、水源污染和酸雨等,都与水量和水质有关。森林砍伐引起生态环境恶化,也是由于影响了地球上水的分布与水循环状况而产生的。水量不足出现的旱灾和水量过多出现的洪灾,更是水对人类生活、生产以及生态环境的直接影响。天然水并非绝对纯净的。水中含有的杂质大体上可分为3类:①溶解物,如钙、镁、钠、钾、铁、锰、硅等元素和二氧化碳、氮、氧、硫化氢、沼气等气体;②胶体物,如硅胶、腐殖质胶等;③悬浮物,包括细菌、藻类、原生动物、泥沙以及其他漂浮物等。天然水中的杂质直接影响着水的性质和质量,水质的优劣是根据水中所含物质的种类和多寡来评价的。天然水物理性质的指标有:色度、嗅和味、浊度、总固体物、可沉降固体、温度和电导度等。天然水中还可以检测到主要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各种无机物,特别是重金属,如As3+(砷离子)、Ba2+(钡离子)、Cd2+(镉离子)、Cr3+(铬离子)、Pb2+(铅离子)、Hg2+(汞离子)、Se2-(硒离子)、Ag+(银离子)、Zn2+(锌离子)、CN-(氰离子)等。水的生物特性主要是直接影响水质的水生物和微生物的群落和数量。水中生物由于在水体不同的空间分布和不同的生活方式,可分为微生物和浮游生物两大类,前者包括水中的病菌、细菌、真菌,后者包括藻类及原生动物等。水科学地球的形成和演变、生命的起源和进化、人类的生活和生产都与水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天文、地学、生物学、物理、化学等主要学科及其应用学科都需要研究与水有关的问题。随着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深化和学科的相互渗透,人们把地球表层划分为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在上述那些与水有关的学科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水科学”这一概念。水科学主要内容是研究地球上一切天然水、水圈的特性、水圈的变化过程和现象,以及认识水圈同大气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的相互作用等。

雅砻江

  • 中国长江宜宾以上重要支流,又名若水、打冲江、小金沙江。发源于青海省巴颜喀拉山南麓,向西南流至清水河镇,称清水河,又称扎曲,在呷衣寺以下进入四川省境,入四川后始称雅砻江。河流总的是自北向南流,到理塘河口转变为向东北流,到九龙河河口下游,河流又由北向南急转,形成著名的雅砻江大拐弯,到攀枝花市的果倮注入金沙江(见图)。 雅砻江水系示意图 雅砻江流域位于青藏高原东南部,为一东西宽100~200 km、南北长900余km的狭长地带,夹于金沙江与大渡河之间。其地势北、西、东部为海拔5 000 m左右的高山及高原,逐步向南倾斜,河流下切强烈,地形十分复杂。干流长1 570 km,流域面积13万km2,自然落差3 820 m。多年平均年径流量570亿m3,占长江上游水量的13%。甘孜以上为上游,长约610 km,河流介于左岸巴颜喀拉山、布拉山和右岸莫拉山、雀儿山之间。两岸为波状起伏高原,切割较浅,河谷宽展,阶地发育,间有低洼沼泽。甘孜至理塘河口为中游,长约600 km,左岸有大雪山,右岸为扎噶山、太阳山,河谷深切,其中有鲜水河汇入。理塘河口以下为下游,长360 km。中下游森林茂密,植被良好,但地形崎岖,耕地稀少,多属林区和牧区。1949年后,雅砻江水利水电事业有很大发展,已建水利工程有:水库137座,引水埝9 000余处,提水工程276处,其他工程3 060处。雅砻江水力蕴藏量丰富,干支流水力理论蕴藏量37 711.8 MW,技术可开发量27 577.2 MW,年发电量1 632.88亿kW·h。规划分21级开发,其中位于下游的二滩水电站,6台机组装机容量3 300 MW,1999年底全部投入运行。

法国水利机构

  • 法国的水管理分国家级、流域级和地方级。国家水委员会(Comite National de L'eau)由有关机构和国家协会的代表组成,是一个咨询性机构,对制定国家水政策和方针,特别是立法和规章草案提供咨询。国家管理中起主要作用的政府机构是国土规划及环境部(Ministere de l'amenagemert du Territoire et de l'euironment),部内设水利司,负责监督执行水法规、水政策,分析监督水污染情况,制定与水有关的国家标准等。国土规划及环境部在有关地区设有派出机构——环境处。流域委员会(Comite de Bassin)由用水户、地方当局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经地区议会同意后,制定水开发和管理指导纲要,确定各流域的水量、水质均衡管理基本方针,并对次流域的区域范围作出界定。负责协调流域内制定的由水务局负责征收的取水和排污税税率和税基数,五年计划中的优先发展项目以及水务局对公营和私营水净化工程的投资和运行资助方式。1964年建立6个流域委员会。六大流域内分别设立水务局,水务局为具有民事资格和独立核算的政府公立公益机构,主要职责是为流域内的各项公益活动提供便利;保证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实现法律规定的水质标准;改善和开发利用水资源,并负责防洪工作。水务局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成员由地方政府代表、各级用水户代表和国家部门代表组成,各占1/3。地方水委员会(Commission Locale de L'eau)由1/2地方政府代表、1/4用户代表和1/4专家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水开发和管理纲要。纲要确定地表水和地下水及水生生态系统的用水、开发、水质和水量保护总目标。有关的国家地方行政单位可以联合组成地方水共同体(Communaute Locale de L'eau),以便于实现水开发和管理纲要所确定的目标。地方水共同体有权从事研究、实施和使用一切公益性和紧急性工程和设施。

《英国水法》

  • 英国是最早开始有关水立法的国家之一。1945年英国制定第一部较为综合性的水法。该法汇集了英国早期的立法,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水工程规则,同时第一次鼓励水公司和水委员会的合并,成为后来英国水工业私有化的基础。1973年水法是英国水工业史上有着重大变革意义的法规。这部水法缔造了后来被私有化了的十大多目标水务局,它们取代了原有为数众多的地方水务局和水委员会。新水务局的管理职能包括:水保持、内陆和海洋水域的污染控制、陆地排水、防洪、渔业、供水和排污。水务局长由国务大臣指派,成员大多来自地方管理局。他们类似于国有化企业,服从政府的目标和财务控制。1983年修改水法,改变了水务局的组织结构,在每个水务局都建立若干消费者(用户)咨询委员会,其成员由水务局指定,从水务局邀请的组织中产生,水务局在每个咨询委员会中都有一名代表。1989年英国水法是一部有较大更新的水基本法。该法涉及规定国家河流管理局(National River Authority)的建立及其职能;规定将原有水务局的财产、权力和责任移交给国家河流管理局和由国务大臣指定的水公司,解散原有的水务局;修改有关供水的法规以及法规中有关下水道和污水处理的条款;修改有关水污染的法规以及从内陆水和地下含水层取水的有关法规;制定新的有关防洪和渔业的条款;将有关航运、河流保护、港口的管理职能转移到国家河流管理局等。该法由6部分组成:(1)序言。包括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能;国家河流管理局;区域河流咨询委员会;有关供水和排污服务的一般职责。(2)供水和排污服务。包括对供水或排污企业解散的限制;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关供水的一般责任;有关供水的执行标准;有关稳定和强制供水的责任;水污染、浪费和滥用等犯罪;股票和公债的发行。(3)河流与其他水体的保护和管理。包括污染的控制;水资源;防洪;航运、河流保护与港口管理局的职能等。(4)关于土地权和工程权。包括土地强制征用;有关土地征用的限制;对水进行勘查和研究的权力。(5)有关苏格兰的条款。包括苏格兰的水质;苏格兰的水污染控制。(6)其他和附加条款。包括国家安全利益等方面的方针;对信息资料披露的限制。1991年水工业法把有关排污法汇集在一起,加强了1989年水法,同时涉及取水许可制度等方面的内容。